| 标题:2011年度执法监督股业务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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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任务目标工作标准及考核标准(50%) (一)实时考核目标: 1、目标任务:切实搞好市场专项治理,确保取得实效。(实时考核实时沟通7%) (1)工作标准:①以市场巡查机制为保证,结合辖区实际,按上级要求及辖区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各项专项治理作为市场巡查的主体,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②对食品、药品、粮食、农资、非法拆解拼装报废汽车、传销的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并有实际效果的体现,确保流通领域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③以弹性工作制及市场巡查机制做好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的市场监管。④依法查处从事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项治理,并于次季度第一月的10日前收集、汇总、上报整治情况。 (2)考核标准:①对本条的考核以上级局、本局及各级政府的安排为标准;②对上级安排的各项整治行动没有登记的每少一次扣5分,未将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局实际进行安排和部署或虽有部署但未作记录的,每次扣100/n (n 为本季度上级安排的各类整治的次数)分,每项整治工作安排后,未现场或以沟通指导书等形式督促工商所开展主题巡查的,按共性目标第7项目标进行考核,未将市场专项治理及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市场巡查主题纳入市场巡查进行布置、安排的,每起扣10分;对我局市场巡查工作不认真总结的扣10分;针对我局辖区实际,每月必须安排一次市场专项检查(市局统一安排的不计入本款考核的内容),并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分管局长。未安排检查的,每少一次扣15分,未将检查情况上报分管局长的每次扣5分;③每月整治效果显著,无重大责任事故获得本局书面表扬的,加10分,被市局或县委、县政府书面表扬的加20分;④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未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或没有记录的,每次扣10分,造成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每次扣20分;⑤未配合相关部门安排落实工商所对我局辖区市场进行监管,每次扣5分,监管不力或安排布置不落实或不按工作标准开展的,每项扣2分;⑥对工商所未安要求开展整治活动,不进行督促的按共性目标第7条考核。⑦专项治理的情况收集、上报的考核按共性目标第4个目标任务的考核标准考核。⑧本年度的验照贴花和年检工作按专项整治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年检率必须达90%每差一个百分点扣5分,增加一个百分点加2分。对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工作每半月沟通指导一次,每差1次扣5分,验照贴花率必须达9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执法监督股2分,扣工商所4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执法监督股2分,工商所4分;③未写出年检或验照贴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81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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