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分局2011年非强制行政管理痕迹化运行工作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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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纵深推进非强制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完整地体现科学的、完善的行政行为,使非强制行政管理体系建设业务化、日常化、规范化、常效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及××省工商局、××市工商局2011年法制工作意见,制订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 业务科室(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消费者协会、食品科、市场科、注册科、公平交易科、商标科、广告科、合同科)和工商所由1名精通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沟通及文字综合能力强的人员担任非强制行政管理体系建设联络员。 第三条 遵循责任稀释定律,构建业务部门重点工作分类指导系统流程,树立“痕迹”意识,建立一对一的责任,以书面形式记录归档。 第四条 非强制行政管理痕欢迎您迹化运行理念是“五个导向”:科学的执法决策导向,规范的执法素质导向,助企的执法服务导向,严谨的执法模式导向,和谐的执法文化导向。 第五条“赋予”是非强制行政管理的核心,行风是非强制行政管理的外在表现,窗口科所是非强制行政管理的前沿部位,在全局_人人能指导,时时有指导的“大指导”理念,为塑造爱商、重商、亲商的科学发展环境提供全程优质服务。 第六条 非强制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承担分局日常非强制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培训、考核、综合工作。 第二章 日常指导事项 第七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分局2011年非强制行政管理痕迹化运行工作办法) 上一篇:服务在窗口,满意在中心【工商窗口演讲稿】 下一篇:工商局机关支部学习讨论省局违纪通报情况小结 相关栏目:工商 政府 行政 管理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