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典当寄卖行调研报告

  5月下旬,我局对全县城区典当、寄卖行进行了专门调查,发放了调查问卷,组织了部分经营业主进行了座谈,征求了我县典当寄卖行发展的相关意见,现将我县典当寄卖行的有关情况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县典当寄卖行现状
  目前,我县没有《典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典当行。根据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所称典当行,是指依照该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其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同进该办法第八条规定,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我县虽有悬挂“典”、“当”、“典当”标志开展业务的商家,但基本以寄卖行形式出现。
  1、我县县城现有工商备案登记的寄卖行有10家(其中城南10家,城北3家),还有部分经营行未在相关监管部门进行登记或备案,约计全县从事典当寄卖的业务商家约15家左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9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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