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初审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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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183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3号发布)第五条:“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 (三)《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文件:“将原省经济委员会负责经济运行……以及电力、煤炭、成品油、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2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初审办事指南) 上一篇:安全生产上半年工作总结 下一篇:学习《规定》自查自纠的报告 相关栏目:商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