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州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

  ××州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规范领导干 部离任交接工作,明确领导干部任期责任,防止违规违纪现象 的发生, 保持工作连续性, 《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 根据 (试 行)》、 《甘肃省规范和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 等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各县市委、 人大、 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干部, 以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或主持 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州、县市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 单位的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三条 领导干部在办理调任、转任、免职、辞职、退职及其他原因离开岗位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工作交 接手续。
  第四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5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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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主要领导干部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离任时,在组织部门分管领导的监督下向接任领导干部交接,如暂无接任者,可由组织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指定一名班子成员交接;其他副职领导干部离任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交接,本单位党委(党组)、纪检、财务负责人负责监交。
  第七条 离任交接程序:
  (一)交接手续一般应当在离任领导干部接到《离任交接 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办结,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交接的,经组织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原则上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二)离任领导干部应当自接到《离任交接通知书》之日起停止所有与人事调动和经济往来的有关事宜。
  (三)领导干部离任前,应根据本办法第四条所列内容, 填写《离任交接书》 ,对特殊事项,应写出书面说明。
  (四)《离任交接书》一式4 份,经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确认签字后,交接双方、单位各存 1 份,报组织部门备案 1 份。 属县(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报县(市)委组织部备案,属州委管理的领导干部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作为划分交接双方责任界限的重要依据。
  (五)州委组织部负责州管领导干部交接的监督工作。 县市委组织部负责县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的交接监督工作。
  第八条 离任领导干部对移交事项及有关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对应交未交事项或移交资料失真的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交接双方对财务资产等有关事项有争议的, 以审计部门审计报告和财政部门核查审定结论为准; 交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领导干部离任前违规违纪问题,由离任领导干部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离任领导干部应当主动办理交接手续, 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交接手续或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行政、工资关系转接等手续,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等, 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 政纪处分; 因未办理交接手续或交接不清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_甘南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领导干部交接书
  移交人:
  接交人:
  监交人: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表一:
  重要工作事项
  移交人:
  接交人:
  表二:
  财政财务事项
  移交人:
  接交人:
  表三:
  干部人事事项
  移交人:
  接交人:
  表四:
  重大信访和_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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