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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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排土场,以下统称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升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字〔2013〕3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淘汰、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采取“取缔、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无证开采等非法采矿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特别是小矿山,促进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1.到2013年底前,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非法占用河道、土地、山场堆放矿渣、尾矿、干选废料现象得到根除;依法关闭地下开采生产规模小于3万吨/年、露天开采生产规模小于5万吨/年的小铁矿,生产规模小于1.5万吨/年的岩金矿,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相应矿种最小开采规模且无法经技改达到上述生产规模的矿山,安全距离小于300米的露天矿山,尾矿处理和环境保护不符合要求的超贫磁铁矿(生产能力以采矿许可证标注的生产规模为准,下同),未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矿山和未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地下矿山。 2.到2014年底前,依法关闭经限期技改、整改仍达不到上述生产规模以及有关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8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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