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司法局党组(市律师协会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实施办法 |
| 中共**市司法局党组(市律师协会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市司法局党组(市律师协会党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的实施办法。 一、做好准备工作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s_会议和_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准确理解把握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思想准备。 (二)成立组织机构。局党组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党组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等相关部门组成。 (三)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直属单位、基层一线的意见,听取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建议。结合去年“三解三促”活动先学先查先改情况,初步梳理分析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四)制定实施意见和方案。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3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司法局党组(市律师协会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实施办法) 上一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知应会知识汇编 下一篇:关于开展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督查的通知 相关栏目:司法 教师 群众团体 党委 七一党建专题 党章 教育 大学生 社会实践 创建活动 学习体会 学习材料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