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开展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畜牧水产局:
    为切实抓好“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委_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展2013〕45号)要求,及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食药监发[2013]40号),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现就开展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市委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监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建立**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促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明显好转,不断提升全市食品药品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_和谐。2014年2月底前,各县市区要突击检查10家中药材经营企业、50家零售药店、20家保健食品经营户、50家医疗机构、50家餐饮店,查办一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014年3月中旬,向社会公布一批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2014年5月底前,完善加强监管工作的相关制度。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坚决纠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1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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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坚决纠正食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6.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重点食品专项整治。突出“违禁超限”和“假冒伪劣”两大问题,保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重点开展乳制品、畜禽水产品、食品标签、食用植物油、复配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督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超范围生产以及掺杂使假等各类食品违法行为,积极推进食品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升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责任部门:市质监局 分管领导:阳永庚
       责任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 责 任 人:刘佑峰
        7.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重点品种专项整治。以农村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和食品标签标识等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集中开展食品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治理整顿,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 分管领导:谢卫华
        责任科室:食品科 负 责 人:伍劲松
        8.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早餐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组织对早餐店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全市突击检查600家餐饮店;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取缔曝光一批无证经营的早餐店;积极探索早餐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早餐加工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我市早餐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责任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分管领导:尹建生
        责任科室:餐饮科 负 责 人:雷建国
        9.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酒类批发许可制度,严格落实酒类零售备案登记制度,做好《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巩固工作,检查“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规定的执行情况。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分管领导:刘克春
        责任科室:市场秩序科 负 责 人:周宏光
        10.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日常监管,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面落实各项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台账登记制度,严禁出场(点)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注药肉品、病害肉品等不法行为。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分管领导:刘克春
        责任科室:市场秩序科 负 责 人:周宏光
        11.开展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生产环节违法使用禁限农兽药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 分管领导:卢正世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责 任 人: 邓阳生
        责任部门:市畜牧水产局 分管领导:肖小清
        责任单位:质量安全科 责 任 人: 肖兴
        (三)坚决纠正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1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明查暗访。2014年4月底前,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对本级及基层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和公正公平执法的行为,进行明查暗访,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畜牧水产局
        分管领导:各部门分管纪检监察领导
        责任科室:各部门纪检监察室
        负 责 人:各部门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
        13.制订《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2014年2月底前,制订《**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2014年4月底前,综合各部门意见,制订《**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
        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分管领导:王柱生、尹建生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刘武生
        配合部门: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
        14.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2014年3月中旬,各部门评出一批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提出一批各环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在公众媒体上统一公布,开展行业准入“禁止性”警示。
        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分管领导:王柱生、尹建生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刘武生
        配合部门: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
        三、实施步骤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全市“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从2014年元月开始到2014年9月底基本取得阶段性成果。分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4年元月2日前)。市政府牵头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分工、措施和要求;各部门根据具体整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制定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书”、“时间 ……(未完,全文共6015字,当前只显示289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开展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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