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 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为维护群众利益和保障环境安全,确保湘江保护“一号重点工程”顺利实施。根据省环保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13]41号)的要求,从2014年1月开始对辖区内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 监管执法不严、节能减排不力,对公众诉求环境问题不作为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在2014年5月中旬完成整治工作,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不利于环境监管和执法,极易造成非法生产、非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级成立集中整治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部门联动协调小组,市环保局为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物价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9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上一篇:关于开展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相关栏目:环保 城建讲话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党章 群众团体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