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实施办法 |
|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XX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有效推进“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为活动取得实效打好基础,根据区委“群教办”工作安排,现就昭阳公安分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制定如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开展动员评议 (一)成立领导机构,搭建工作平台(1月25日至2月15日)。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成员;抽调人员组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任务。同时,结合实际草拟实施方案、党委主要负责人的动员讲话,并按规定报督导组审阅。 责任单位:分局党委、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召开党委会议(2月17日前)。活动正式启动前,党委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教育实践活动具体事宜,讨论通过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分局党委 (三)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2月17日前)。动员大会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5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实施办法) 上一篇:在局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布置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党员干部“强化法纪观念、反对拜金主义”学习教育活动个人心得 相关栏目:七一党建专题 党章 群众团体 教育 大学生 社会实践 创建活动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