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混泥土行业税收的调查和思考 |
混泥土行业税收征管现状与建议——宁乡县混泥土行业税收的调查和思考 宁乡县是湖南省会长沙所辖县,经济总量已经进入全国 100强,从宁乡县水泥行业的状况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我国水泥行业的发展现实。宁乡县混泥土行业 主要集中在玉潭镇及其周边地区,共有 7家混泥土公 司,另有 1家建筑企业在工地制造混泥土供本企业使用。行业资产总额 20000万元以上,注册总资金 7700万元,从业人员 l10人左右。最近,我们对该行业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研。 一、行业特点 1、投资大 ,资金 准入 门槛 高,金 融租赁特点明显。该行业一般采用公司制方式,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运作。一般而言,该行业的企业总资产在3000万元左右,企业注册资本在 1000—1200万元,借贷资金在 1800—2200万元左 右 ,资产负债率 在 60% 一70%。设备(包括生产设备和运输车辆)一般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分期付款)购买,其中部分公司的运输车辆由社会个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9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 税收征管现状与难点 1、税收收入与市场容量极不对称,存在巨大的 税收风险。我县 商品混泥土行业 2010年 申报 销售收入 3675万元 ,征 收增值税 110万元 ,企业所 得税1O万元 ,合计 120万元 。税 收收入与市场容量极不相称 ,企业存在巨大的税收风险,税务机关亦存在 巨大的税收执法风险。双方 的风险都可能 随时爆 发 ,给税收征管和行业发展造成危害。这种不规范的征管,使混泥土行业税收“体外循环”,市场恶性竞争,在商品相互降价的同时,却在税收上与税务机关“讨价还价 ”。 2、建安企业征 收营业税 ,跨局 获取信 息难。由于商品混泥土 的销售对象主要是建安企业 ,现行政策规定,建安企业征收营业税,归地税局征管。我县建安企业绝大部分账务不健全,地税局基本采取“门票代开”方式征收营业税 ,其企业所得税也一般采取附征 。从商品混泥土的销售对象获取混泥土公司的销售收入的准确信息比较困难。 3、普遍存在“两套账”,企业财务信息不实。我县按照有关政策要求,2011年对混泥土公司认定了一般纳税 人资格 ,所有纳税人选择 了简易征收办法依 6%的税率征收税款。混泥土公司从内部管理角度出发,必须健全内部制度,特别是要有相应往来结算的记载,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但企业提供给税务机关的账务,都是手工记账,销售收入和成本都很少,明显不实。要从混泥土公司的账务上推断企业的真实经营信息也比较困难。 4、税负偏高,执行难度大。根据我们 的调查 ,混泥土行业的物耗率为93.10%,如果全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税 负率约为 1.39% (还不考 虑 固定资产抵扣因素),为现行6%的征收率的4倍多;销售利润率与公司管理和内控有关,但行业平均在1%一3%之间,如果实行查账征收 ,企业所得税约为销售收入的 0.2%---0.6%之间。但 目前实行核定征26收企业所得税有 5户 ,附征率为 1.5%。这客观上迫使企业作假账和假 申报,降低了纳税人 的税收遵循度。 5、公司纳入 了征管 ,现场制作未纳入管理 ,有碍税收公平原则 。按照 国税发 (1993)154号文件 ,除现场制作的预制板外的建材,均应征收增值税。由于征管范 围的调整等多种原 因,宁乡县对建安企业现场的商品混泥土一直没有征管到位。这一方 面形成了征管漏洞 ,更造成 了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三 政策建议 1、税收政策层 面 的建议 。从 长远来看 ,将建安行业改征增值税。国家 的“十二 五”规划 中明确 :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缩小营业税征收范围。建安行业一旦改征增值税 ,就保持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商品 昆泥土的增值税征管就迎刃而解。从短期来看 ,建议将混泥土行业实行简易征收办法的征收率降低到 3% 。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依 6%计 征增值税,是在当时增值税征收率为6%的情况下出台的,2008年“金 融危机”后实行 的结构性减税政 策 ,将征收率由6%和4%统一调整为3%。按征收率实行简易办法征税,体现的是行业上游税收征管不足或者对关系国计民生行业的支持。降低征收率,既有利 于行业发展 ,也符合行政法规效力高于部 门规章的法律效力原则。在 目前情况下,这也降低了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差异,减少人为地“化整为零 ……(未完,全文共3264字,当前只显示181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混泥土行业税收的调查和思考) 上一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工商局) 下一篇: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督导工作方案 相关栏目: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