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教育部负责人就《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答问 |
| 教育部负责人就《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答问 加快推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 ——教育部科技司负责人就《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答记者问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教育部科学技术司有关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与现有的“2011计划”、“111引智计划”是什么关系? 答:联合实验室与正在实施的“2011计划”、“111引智计划”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国际合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5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培育组建是中方申请单位(高校)依据联合实验室建设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从实际出发,积极寻求国外优_量,签订法人间的合作协议,落实建设任务,建立管理机构,制定整体实施方案,明晰各方“责权利”,确定合作共建的联合实验室平台,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机制创新。将实行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双方机构联合培养,联合授予学位,鼓励世界各国青年学生来实验室开展创新研究,逐步实行长聘制和年薪制。要扩大联合实验室改革和运行的自主权,提供更加切实、有力的保障措施,并确保相关支持和政策及时、准确地落实到位。建立校内各部门间的协同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使之成为本校优先发展试验区和国际化人才特区。 立项建设是在培育组建2年以上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中方申请单位(高校)对照立项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自评,经学校或省级主管部门正式向教育部推荐并提交《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申请书》。立项建设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中外单位间已签订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合作内容、责任和义务等;二是依托一个现有的高水平研究载体,包括国家级研究平台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11引智基地”等;三是有一个明确的三年建设规划,明确联合实验室建设目标、预期成果、年度进展等建设内容。教育部对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合作协议、组建基础、培育进展情况和未来3年发展规划。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组织国内外专家现场考察情况确定立项建设单位,实验室建设期为3年。 验收认定是在立项建设期间,依托单位(高校)要加强对联合实验室的目标管理和阶段性评估,统筹政策指导、经费支持和制度创新。建设期满达到验收标准的,由教育部组织国际同行评估,重点考察建设期间实验室的学科发展、科研成果、队伍汇聚、人才培养和管理运行等方面能力水平和国际化程度,在通过验收后正式开放运行。 问:教育部实施《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具体有什么部署? 答:联合实验室计划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 ……(未完,全文共1947字,当前只显示117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教育部负责人就《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答问) 上一篇:浅谈建立健全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长效机制 下一篇:深化行政_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相关栏目:教育 规章制度 群众团体 计划规划 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