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党政办公室管理制度 | ||
| 党政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机关管理,使党政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政府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学习组织制度 第一条 机关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以及经济、法律、科技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第二条 坚持星期五学习制度,每星期五下午由政府机关集中组织学习或各办公室自行组织学习,集中学习由机关党支部组织,党政综合办公室通知,每月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2天。县委中心组组织的理论学习,参加人员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办公室主任。凡未经请假不参加学习的,年终考核时每缺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 第三条 干部职工在学习中要认真做好笔记并做到每季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每季度由组织办对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凡每次集中学习未做笔记的每缺一次扣1分,每缺一篇心得体会的扣2分。每名干部要结合自身业务每年至少有1篇理论学习文章或调研材料在县级以上媒体发表。 二、出勤管理制度 第四条 凡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履行签到手续,一天一次。综治维稳中心、计生办、烟办由各办公室据实统计,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党政综合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按月将全体机关干部的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公示。因事因病请假原则上必须履行书面手续并经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2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四、会议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各种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由相关办公室分类负责管理。领导班子会议及综合性会议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承办;其他会议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相关办公室负责承办;设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负责相关领导小组职能的会议承办。 第十五条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减少会议次数,提高会议质量,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好会。 第十六条 党委政府通知的各种会议实行签到制,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会,保持良好的会风,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若因不参加会议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通报全镇,并按党纪政纪追究责任。凡不经请假无故缺席会议的,年终考核时,每缺席1次扣0.5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2分。凡需要请假的必须向召集会议的党政领导请假。 五、公文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上级来文、来电和传真,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签收,并及时呈请相关领导阅批后再转办,文件和传真还必须制作传阅单并将阅件作资料存档。领导阅批件转办后,党政办公室必须对承办单位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落实。 第十八条 党委政府发文严格实行签发制度。所有发文,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未经审签的文件一律不准印发。 第十九条 镇直各单位以党委、政府、党政办公室名义发文的,先代拟文稿,再交党政办公室审核,按照程序审签后发文,费用自行负担。 第二十条 所有文字材料,由机关文印室负责打印,特殊情况需要在外打印的由党政办公室批准。擅自在外打印的,费用自理。 第二十一条 机关各办公室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各种报表和材料,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批,方可上报。 六、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分类、编目、编号、立卷、装订等相关工作,确保所有资料统一归档。 第二十三条 妥善管理档案,档案资料必须按要求存放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霉、防潮等工作。非档案管理员不准入室取拿或携带档案资料出室。 第二十四条 各种档案资料一经入柜存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涂改。如发现资料有误,必须以有关领导和档案专管员同意后方可勘误。 七、印章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镇党委、政府及党政办公室印章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各办公室的印章由各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印章专管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严防丢失,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专管员的责任。专管员必须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加盖印章,因加盖不当造成后果的,追究专管员责任,群众办理各种证明使用印章,需先由村委会或相关部门出具印章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六条 使用印章必须经领导签批并认真做好登记。加盖镇党委印章须由党委书记或受其委托的领导签批;加盖政府印章须由常务副镇长或受其委托的领导签批;加盖其它印章须由分管领导或相关办公室主任签批;加盖政府财务室印章须报分管机关领导同意。 第二十七条 携带印章外出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履行借还手续,同时,搞好登记,注明借章事由,借出期间由经办人承担一切责任。 八、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机关财务由分管机关的领导一支笔审批,开支单据未签字的,财务室不得报销,机关财务实行班子会月通报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共同爱护办公楼的公共设施设备。所有公共财产,由党政办登记,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使用。各办公室的公共财产,由各办公室负责管理,不准外借或调换,不准占为私有,丢失或损坏由保管人员照价赔偿,保管人员工作调动时,须办理财务移交手续。各办公室需要添置或更换办公设施,必须书面申请,由分管机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1000元以上的支出款项由党政领导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十条 文印室电脑、复印机等,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不遵守规定造成损坏的,由损坏人照价赔偿。 第三十一条 干部职工出差实行签署报告单制度,分管机关的领导凭各分管领导的审核签字和会议通知等凭证核销差旅费。其标准按县财政局文件执行。差旅费必须在出差返回后一周内报销。报销费用实行分月汇总。 第三十二条 干部职工私事一律不借用公款,确因工作需要借用的,必须由分管机关领导签字后,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借用公款用于公务支出后,必须在一星期之内进行报帐。 第三十三条 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各办公室对预算外收入要及时上缴,不准私设帐户,更不准设小金库。一经查处,资金全部没收并上缴财政,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后勤接待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镇党委政府的各项接待,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对来 ……(未完,全文共5505字,当前只显示265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党政办公室管理制度) 上一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夜学”的通知 下一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典型材料(市财政局农财科) 相关栏目:党委 政府 办公厅室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