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城区商业街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处罚细则 |
关于印发《**城区商业街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处罚细则》的通知 驻街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户: 为实现城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辖区实际,发布《**城区商业街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处罚细则》请遵守执行。 特此通知 **市***区**街道办事处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城区商业街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处罚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5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包门前环境卫生 1、责任区内卫生清洁,无乱扔烟头、纸屑、瓜果皮核,无乱倒垃圾、污水、污物,无随地吐痰、便溺;树坑、花池、绿化带内无垃圾、粪便等污物。 2、保持责任区内果皮箱、垃圾桶等公共设施整洁,制止并及时报告各类损坏公共设施行为。 3、无违章建筑,残破、危旧建(构)筑物要及时整修或拆除。 4、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投放到就近的垃圾箱或垃圾车上。 5、夏季降雨天气和冬季降雪天气,要保证在雨、雪停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责任区和机动车道中心线以内范围的淤泥、积雪、积冰清理到道路边石或道路边线以上聚堆存放。 (三)包门前秩序 1、责任区内无箱筐、乱堆乱放和流动摊点。 2、责任区内无店外经营和店外作业。 3、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墙壁、门面、橱窗等整洁卫生,维护门前栏杆、垃圾箱、电杆、行道树等不受损坏,严禁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行为。 第四条 “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定 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户负责自身建筑物、构筑物的进出门,旁边道路、溪坑、围墙、栅栏。责任区划定为有毗邻单位(居民户)的,从房基线至道路和溪沟中心线。无毗邻单位(居民户)的,从房基线至整条道路和溪沟。 第三章 罚则 第一条 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浮土、积雪、垃圾等清扫保洁义务或,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污水的,给予警告,根据危害后果及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500元。 第二条 在街路、公共场所焚烧落叶、枯草、废纸、破筐篓等弃废物的,每次罚款5—20元。 第三条 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的,依其责任区面积按每平方米0.5元计罚。 第四条 向街路排放污水泥浆等杂物的,每次罚款50—200元。 第五条 自来水、供热等管道故障造成街路积水积冰而不及时清理的,罚款100—2,000元。 第六条 经营摊点、门点不按规定自备清洁工具和垃圾容器的,罚款5—20元。 第七条 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罚款200—500元。 第八条 在建筑物、公共 ……(未完,全文共1949字,当前只显示117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城区商业街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处罚细则) 上一篇: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情况汇报 下一篇:反腐倡廉宣教党课课件——弘扬焦裕禄精神 相关栏目:城建 商场 商业 环保 城建讲话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卫生 医院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