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务文书及其作用
公务文书及其作用

第一章 公务文书及其作用
一、公务文书的性质
公文的定义: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定团体等组织在公务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
公文的本质属性:公文的本质属性就是它的现实执行性,亦即它的现行效用,又主要体现在公文具有针对性、政策性、指导性等方面。
区分公文与其他文字材料的基本依据正是由于公文在公务活动中形成和使用,所以它总是针对或为解决某些具体问题而产生。各机关、单位对每一件具体问题的处理,都必须有一定的政策依据和法律依据。当和国家制发的各类公文,在贯彻实施的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解决和各项公务的办理又具有重要的指导性。
公文的现实执行性:公文一经制发,就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打折扣,从而使公文真正发挥出它的权威性和指导作用。
从时间概念上看,公文的这种现实执行性是有时间规定的。
二、公务文书的特点
公文由法定的作者制成和发布。公文居于法定的权威和效力。公文具有特定的体式。
收、发文程序
收文:包括登记、分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环节。发文:包括拟稿、核稿、签发、缮印、用印、传递等环节
三、公务文书的作用
事务管理作用;行为规范作用;领导和指导作用;公务联系作用;宣传教育作用;凭证依据作用。
公文的凭证和依据作用体现在:
公文是各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所以,公文便成为各机关、单位各种活动的真实记录。
绝大多数的公文在进行公务联系的同时,都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凭据作用。
还有一些文件如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本身就有十分明显的凭据作用。而那些在程序上已经办理完毕,丧失其现实执行效用的公文,其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就成为历史文件。历史文件的凭据作用也是很突出的,是人们日后进行查考的重要资料。
第二章 公务文书的种类、体式和稿本
一、公务文书的分类
从文书来源上划分:
1)由本机关、单位制发的;
2)外机关、单位制发的;
3)制发以后在机关、单位的内部使用。
从行文关系上划分: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行文的概念:指的是一个机关单位给另一个机关单位的发文。
行文关系的定义:是指发文机关单位和收文机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亦即由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所确定的机关单位之间的公文授受关系。
上行文:下级---上级
下行文:下级---上级
平行文:同级之间或不相隶属部门之间
从公文的制发机关和公文的性质来划分:1) 法规公文2) 行政公文3) 党内公文4) 报请性公文5)知照性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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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的签发日期为准。
    公文生效标志(用印和签署):用印和签署是证明公文生效的标志。
    印章的标识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A由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应将印章端正、居中压在成文日期的上面。
    B如果是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应将主办机关排在前面,将成文日期拉开,两个印章压在成为日期上,但两枚印章不能相压。C联合行文需要加盖三个以上的印章时,主办机关排在前面,其他各机关依次排列,压在成文日期上。每排最多排三个。
    附注:附注通常是指公文的发放范围以及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说明。
    主题词:主题词是采用规范化的词语对公文的主要内容和归属类别的概括,它便于对公文的阅读,也便于对公文的检索和查询。
    抄送机关:抄送机关不是公文的主办单位,不负责对公文的办理。抄送机关须了解公文的内容,以便于工作中的沟通和协调。
    印发机关:印发机关不是指公文的发文机关,而是指文件的印制主管部门,通常是指机关办公室和文秘部门。
    五、公务文书的稿本
    文稿
    草稿:草稿是公文的原始稿件。草稿不具备正式文件的效用。
    定稿:定稿也称为原稿,但它不是指公文的原始草稿,而是指公文的标准稿。
    文本
    正本:正本是根据定稿印制的用作向外发出的正式文本。
    副本:发送给抄送机关的文件或复制出的文件刊登于报刊的,都可以视为副本。
    存本:存本指的是发文机关留存的印刷本。
    试行本:试行本主要用于法规性文件,是法规性文件的一种特殊形式。试行本在试行期间同样具有法定效用。
    暂行本:暂行本也主要用于法规性文件。在制发机关认为一时还来不及制定详细周密的规定时,宪法一个暂行的文件执行。在暂行期间具有同等的法定效用。
    修订本:修订本是指已经发布生效的文件,在实行一段时间以后,进行进一步修订后再行发布使用的文本。修订本具有法定效用。
    不同文字文体:同一份文件,在形成的过程中,根据需要有时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的文件。
    第三章 公文撰写的要求与方法
    一、撰写公文的重要性
    (一)撰写公文的重要性
    它在机关工作中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同时也是机关文书工作的重要环节。机关公务的处理,离不开对文件的办理,因为各机关单位要利用公文来传达意图,进行沟通和公务联系。公文撰写又是公文处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发文的第一道程序,相对于其他环节来说,难度要大,要求更高,需花费更加艰苦细致的劳动,是一项思想性、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
    (二)撰写公文应具备的能力修养
    第一,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掌握新的科学知识。第二,要认真学习和深入研究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策水平。第三,努力学习和进一步掌握新的科学知识。第四,熟悉并掌握本机关、本部门的基本情况。
    二、撰写公文的基本原则和步骤方法
    (一)撰写公文的基本原则
    第一,公文撰写的目的要明确。第二,公文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要实事求是,客观地反映本机关的业务活动。第三,撰制公文必须加强纵向沟通和横向协调,了解各层次的重要规定,并在同层次间保持相互配合,避免矛盾冲突。第四,公文撰写必须体现良好的文风,要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精炼,用词准确。第五,公文撰写要主题明确,符合体式要求。
    (二)公文撰写的步骤和方法
    1、准备阶段
    明确发文的目的和要求,准备使用什么样的文种。文件的中心写什么。发送和阅读的对象是谁。发文还有哪些具体要求。收集材料,调查研究。
    2、撰拟阶段
    包括提纲的拟定、结构的安排和正文的起草。
    提纲包括:反复推敲,拟写文件标题。写好文件的开头。确定正文的层次。写好结尾。修改阶段
    文稿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四项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内容是否具有合法性、政策性和真实性。文稿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是否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所提的原则、政策、措施、办法是否切实可行。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是否具有逻辑性。格式是否规范。
    三、公文的语言
    公文语言的要求:准确、鲜明、生动。庄重严谨,简明通顺。平实得体,通俗易懂。
    “简明”的要求是指:表达应直截了当,句式要简洁,篇幅要紧凑。
    第四章 命令、决定的撰写
    一、命令(令)
    命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和领导人对下属机关或人员依照有关法律发布重要的法规和规章,采取重大的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一个文种。
    (一)命令的特点:有特定的发布机关。有高度的严肃性。有高度的强制性。有法定的权威性。
    (二)命令的种类:1)发布令。2)行政令。3)嘉奖令。
    命令的撰写:
    1、发布令
    (1)标题:发布令的标题最常见的写法是写明发文机关和文种,省略发文事由。
    (2)结构:一般要求写明批准的机关或会议,批准日期以及生效、施行的日期。
    2、行政令
    (1)标题:行政令的标题通常要写明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部分。
    (2)正文:行政令的正文要郑重地写明发布命令的根据、规定和执行要求。
    3嘉奖令
    嘉奖令的标题在结构上一般应写成“××××对×××的嘉奖令”这一格式,通常不使用“关于”这一连接词。
    (三)命令撰写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第一,必须与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以维护其权威性和庄严性。第二,对事项的阐述必须准确,用语精炼。第三,命令(令)的发文号一般单独标在标题的下面,写明“第×号”。第四,命令(令)的最后要签署发文机关的名称或领导人的职务身份和姓名。日期一般写在落款之后,也有的写在标题下面。
    二、决定
    决定:是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共同使用的文种,用于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注:“决议”则只在党的机关使用,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一)决定的类型:一是指导性的决定,另一是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
    (二)决定的写作:标题、日期、正文
    第五章 批复、意见、请示、报告、议案的撰写
    一、批复
    批复:是具有指示性、决定性的公文,是上级领导机关针对下级机关单位报送的请示,就其中的问题表明意见,答复提出请示的下级机关。
    (一)批复的特点:具有权威性。针对性。发文的被动性。
    (二)批复的结构:标题、正文
    正文:开头应写明批复的根据,然后写批复意见,结尾一般用“此复”或“特此批复”等作结。
    (三)批复的写作要领
    第一,在答复前应作必要的调查研究工作,认真研究来问的内容和理由,核实其真实性,研究所提事项的可行性,有根据地表明态度和意见。第二,要认真查阅有关的政策依据等材料,使批复符合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第三,如内容涉及有关部门的职权范围,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意见统一。第四,批复意见应明确、具体、可行。
    二、意见
    意见:意见用于对重要的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一)意见的使用范围
    在使用范围上,一般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重要的事项表明态度,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等;二是方针政策性的意见。
    (二)意见的撰写:标题、正文
    正文:开头应讲明有关依据和发文意义,然后逐条逐项表明对有关问题的态度和处理意见,结尾提出要求或希望。
    三、请示
    请示:请示是下级机关用来向其所属的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和批准。
    (一)请示的特点:一是请示内容的限定性;二是要求答复性。
    (二)请示的撰写
    请示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四个部分。
    正文:1)请示缘由、起因 2)请示事项 3)请示要求
    (三)请示的写作要求和注意事项:观点明确,请求的事项和理由要具体、充分,文字要概括、精炼。请示内容要集中,一文一事。不能多头主送。不要越级请示。请示的内容如涉及到其他部门的职权范围,应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由于请示有较强的专用性,且属于未决定事项。应以单独编发文号为宜。
    四、报告
    报告: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询问的文种。
    (一)报告的类型
    1、工作报告,2、情况报告,3、上复性报告,4、提出建议、请求批转或转发性报告。
    (二)报告的写作
    报告的结构和内容有如下方面:标题、主送机关、正文
    正文:1)报告的缘由 2)报告的内容 3)报告的结语
    (三)报告与请示的区别
    共同点:报告与请示都是上行文,都是在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机关之间使用。
    不同点:首先,二者的行文目的不同。报告是为了使上级机关了解有关情况。请示是请求上级的指示和批复,要求上级机关给予答复。
    其次,二者的行文时间不同。报告可以写于事前,也可以写于事后。而请示必须写于事前。
    第三,行文的处理要求不同。 ……(未完,全文共12576字,当前只显示454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公务文书及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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