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2014年度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 | ||
| 市2014年度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不断满足残疾人基本护理需求,有效保障和改善部分最困难残疾人民生,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年龄在16—59周岁,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无生活自理能力的一级和享受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5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四)审批。县(市)区残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调查和确认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要逐级通知,告之本人原因,并做好记录。 四、资金来源 残疾人护理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所需资金由市与县(市)区承担:市与历下区、高新区按照2:8的比例承担;市与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按照3:7的比例承担;市与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按照4:6的比例承担(商河县按照省财政直管县有关规定执行)。 五、发放对象管理 (一)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县(市)区、高新区残联于2月底前对补贴对象汇总上报(联系人:李晓虹 陈晓,电话:89730820,邮箱:cljjc0820@163.com)。 (二)对发放护理补贴实行县、乡两级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市、县(市)区残联分别建立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县(市)区级残联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日常录入、维护和管理。 (三)落实护理责任人,明确护理内容,包括生活料理、陪同就医、卫生保健、心理疏导等,保障护理对象得到及时有效的照料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残联、财政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工作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加强管理。要加强对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检查指导力度,切实做到相关政策规定宣传到户,注册建档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和资金拨付到户,把 ……(未完,全文共1542字,当前只显示92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2014年度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 上一篇:市“基层_组织结对助残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下一篇:市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办法 相关栏目:生活会 医院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