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小学毕业生质量监测制度 | ||
小学毕业生质量监测制度 为规范我乡小学毕业生教学质量管理_,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管理,促进毕业班教师自觉实施常规教学,提高我乡小学毕业生知识水平,结合洮南市教育局相关质量监测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一、监考规则 1.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试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关心考生。 2.监考教师在考试前5分钟进入考场,任何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4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4.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5.考生答卷一律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认真答题。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更不得向教室内传送夹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按要求放好,不准将试卷带走。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 夹带、换卷等。对于违纪者,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9.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报教导处核对批准方可。 三、试卷装订、阅卷、登分、汇总及小结 1.试卷由教导处统一装订,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不能漏页、倒页。 2.阅卷和登分的全过程,要求严格、规范、坚持原则。由阅卷组长负责,先研究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 3.阅卷期间严禁任何教师翻阅试卷。 4.阅卷结束后,在上级领导的监督下,阅卷组长组织教师进行本学科的试卷复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商榷补救,在错误更改处,科任教师和阅卷组长必须共同签字。 5.试卷复查完毕后,由阅卷组长将试卷上交教研处,由教研处负责组织人员登分汇总。阅卷组长将试卷上缴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 6.每次考试结束后教导处均要认真分析试卷,及时组织评讲,并在相关范围内开好分析总结会议。 四、违纪考生处理规定 为了严肃考场纪律,对于违犯考场纪律的考生,除批评教育外,并依情节给予处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试卷作废,该科计“0”分: ⑴使用 ……(未完,全文共1494字,当前只显示89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小学毕业生质量监测制度) 上一篇:市场化与城镇化——_模式和都江堰市比较探索 下一篇:社区居委会主任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相关栏目:教育 学校 毕业 毕业相关 质检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