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学习贯彻《信访条例》辅导讲稿
学习《信访条例》应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
学习贯彻《信访条例》辅导讲稿

2005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新的《信访条例》,共7章51条,它的颁布实施,对推动我国信访制度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和要求的重要渠道、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在新形势下,能否做好信访工作,不仅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还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声誉,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事业的兴衰荣辱。如何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信访条例》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和学习。

一、《信访条例》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法是以道统器,以器载道,所以确立什么道、什么指导思想很重要。法律的第一条都是开宗明义指出立法的宗旨,它体现着立法的指导思想。《条例》第一条明确了三个宗旨:一是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二是保护合法权益,三是维护秩序。它休现了什么精神、什么道呢?体现了以人为本,建设稳定和谐社会的追求。保护合法权益体现了以人为本,保持和人民密切联系体现了和谐,维护秩序体现了稳定。所以,立法的指导思想就是人本、和谐、稳定,并把它体现到整个法律的原则、制度和条文中去。

(二)总体思路。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和完善,是我们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着各式各样的纠纷,这本不足为奇,重要的是如何构建一套纠纷解决机制,能够有效地、及时地解决这些纠纷。因此,应当注重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主要靠制度的作用而不是靠个别人的作用,这才是纠纷解决的方向所在。根据这一指导思想,《信访条例》的总体思路是: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维护信访秩序,强化工作责任。

首先畅通信访渠道,就是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的要求,拓宽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的渠道,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从而保障信访人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现在社会上确实有许多问题,应该说有些问题还是没有明确的地方解决。比如学校与学生的矛盾、学校教员与领导的矛盾、企业技术人员与领导的矛盾,往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管不了。没有路走了,最后只好到信访机构反映。

其次是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就是按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77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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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责任原则

    责任是行_的核心。行_力必须非人格化,而行政责任必须人格化,不然就是空的,就无法追究。

    温家宝总理多次提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责任原则是指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是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如果不积极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此,《信访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在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等环节中,强化了有关行政机关和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责任。

    三、《信访条例》确立的主要制度

    把上述的立法指导思想和基木原则,展开和细化就形成了制度或规则。《信访条例》设定了六方面的制度。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畅通信访渠道,是指有关信访人依法行使权利的渠道应当保持畅通,是维护信访人的建议权、申述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当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突出,有的甚至是很激烈,我们应该疏而不是堵,让人民群众有一个说理、发泄、讨公道的场所和渠道。《易经》上讲,“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以自天佑之”,说的就是,事情到了极端,就要变通、通畅、改变,这样老天会助你长久。相反如果堵、压,会导致社会窒息,最终会爆发大乱。《信访条例》专门设立了“畅通信访渠道”一章,着重规定了三个方面的内容:(1)行政机关要公开有关信息。第9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有关事项;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有关事项。(2)建立信访信息系统。第11条规定国家信访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信访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的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并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当地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部门的接待场所查询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这样做的好处:第一,方便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就等于去省_上访一样,并能及时了解办理情况;第二,便于监督,督促有关政府、部门及时办理。第三,可以资源共享,防止重复访、多头访,节约成本,减轻国家和信访人负担。(3)建立主动接待信访制度。第10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

    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是指规范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的范围、对象以及提出信访事项应当遵守的规则制度。即哪些事项可以信访?怎样信访?禁止哪些行为?对此,《信访条例》规定了六个方面的内容:

    (1)信访的范围。第14条规定信访人对五类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其职务行为的,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这五类组织、人员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同时,规定对上述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不应再信访。那么,上述范围以外的信访事项还能不能提出呢?如民营企业的职工还能不能上访?应该是不能!因为上述五类组织及人员的行为主要是公权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矛盾和纠纷,这可以(不是必然)通过信访由政府解决,这之外的私权利之间的纠纷,主要应通过私法自治去解决,而不应由政府来解决。这样规定很有意义,既可以把化解民事纠纷的功能从行政机关中分离出去,又和复议、诉讼做好了很好的衔接。

    (2)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提出。

    (3)对走访的怎么访作出规定。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这一条主要是为了秩序,克服一信多访,群访中“人人都是代表”的混乱局面。

    (4)17条规定了信访形式,与网上信访相适应,一般应当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目的是节约信访成本。

    (5)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6)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并明确规定了六种禁止性行为。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

    即对收到信访事项后进行初步处理(如登记、告之、转送)的制度。主要有四个具_度:

    一是登记制度。县级以上的政府信访部门及有关机关对信访事项都要登记。登记作为程序上的规定,意义在于一要对信访人负责,二便于统计分析,三便于监督办埋。

    二是告知制度。一是对能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信访人依法到有关机关提出。二是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应当受理,不得推诱、拖延。对不属于木机关职权范围的事项要告之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三是有关机关收到信访后,当场或15日内告知能否受理。21条(一)项中规定能通过法定解决的不予受理,一是可以克服 “舍法求法”、“非法求法”的观念,把政 ……(未完,全文共12754字,当前只显示460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学习贯彻《信访条例》辅导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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