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规划局行政审批科述职报告 |
| 市规划局行政审批科述职报告 行政审批科具体职责为:承担全局行政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及时督办、审批意见回复、核发许可证书;负责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包括组织规划方案会审、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城市规划区内村民建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承办户外广告和门面装饰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另外包括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方面的技术规定、标准的组织制定与实施;收取各类规费;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和经营性项目的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协调参与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组织的相关工作。科室现有工作人员7人(含临聘人员和规划测绘设计院借调人员):邵建洪、诸魏芬、李楠、王薇波、郭萍利、洪丹、黄燕燕。 根据市规划局“公述民评”活动实施方案(余规党〔2011〕5号),结合本科室职责和工作情况,现向各位代表汇报我科室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请予以评议: (一)依法行政 强化法律意识,依法行政。 1、推进规划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针对政府投资、工业、房地产等不同项目、不同审批环节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服务指南,优化调整各类申请表;把办理依据、申报条件、申报资料、收费依据标准等详细列出,在规划局、审批中心网站和窗口等场所进行公开,做到办事公开。 2、严格依法审批。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实施规划管理的一条红线,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6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是加强与承担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复核、交通影响评估、技术指标复核、测绘等社会服务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督促社会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改善创新工作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特别是规划管理中涉及建设单位与规划测绘设计院联系较多,经与审管办商定,规划测绘设计院进驻中心,减少建设单位往返设计院的不便,加快办事效率。 三是主动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如今年房管中心为确保今年余姚保障性住房开工面积,穴湖地块保障性住房要求在10月底开工,时间很紧,为了加快进度,我们规划与房管中心、设计单位加强前期沟通,创新会审模式,和发改部门对此项目进行了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联合会审并原则通过,设计单位根据联合会审纪要一次性做好下步的图纸完善和深化。这一举措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快了办事进度,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三)工作效能 提升效能,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1、严格按照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贴身式、保姆式、跟踪式服务,一次性讲清办事程序、所需材料;做到首问不推脱、咨询解答快、联络协调快、处理问题快,切实提高窗口办事效率。 2、苦练内功,提高服务水平。提供优质服务,需要有扎实的业务基本功,作为规划窗口工作人员,不但要受理纳入本窗口的审批事项,还应将群众和企业对有关政策、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基本流程等咨询解释得清清楚楚,只有不断地内强素质,才能更好地外树形象,才能为服务对象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做到让群众满意、让企业和政府满意。因此我们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和审批业务学习,通过参加各类培训、开展工作人员之间、窗口之间的工作交流、以老带新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项目审批的速度和准确率。 3、进一步理顺窗口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而且对审批流程尽量简化缩减,对工业功能区内工业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我局直接授权窗口办结,不再报分管领导签发。窗口通过经办人员、副科长、科长层层把关审查,确保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提高办事效率。针对建筑规划管理阶段审查内容多而复杂的特点,制定规划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程式化审查格式,进一步提高规划窗口的服务效率,加快基本建设项目申办速度。 (四)廉洁自律 1、守住廉洁红线,做到廉洁自律。我们窗口全体人员牢记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服务,经常反思近年来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吸取深刻教训,常思贪欲之害。严格要求自己,低调做人,干净做事。 2、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首先在窗口内对各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审批前后环节之间的制约,加强岗位廉政防范措施。同时我们坚决执行权力阳光运行制度,通过“网上监察”,“网上公示”、“网络查询”等形式对规划审批行为进行网上实时监督,确保行政审批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下顺利开展。 (五)工作实绩 1、总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行政审批科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新型城市化推进年、重大项目会战攻坚和审管办“提速增效 优质服务年”等活动,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审批速度,为余姚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规划审批服务。 一年来共受理、办结各类审批事项1008件,共收取各类规费14815万元,无一差错。建筑规划管理主要完成工作为:组织规划方案会审86个项目;规划方案审批212件;共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74件,总建筑面积568万平方米。 2、依法完善规划管理制度,提高规划审批效率。 为更好地依法行政,为余姚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规划审批服务,借助《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于2010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契机,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建筑管理审批制度,从制度上对各类审批管理进行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1)、制定了《余姚市建设工程规划报批图纸编制规定(试行)》,统一规范设计单位图纸编制深度,进一步明确设计单位依法设计的责任,减少因设计不符合规范、规划条件要求而造成的退办现象,提高办事效率和审批速度。 (2)、出台《关于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按照国家和省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的通告》,根据省条例规定和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制定余姚实际操作规定,针对10月1日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尚未建成的过渡性项目可以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 (3)、对规划行政审批有关事项进行适当优化。优化规划行政许可申请表,对规划所需资料进行细化,便于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明确各类指标由设计单位填写并确保真实性。简化申报材料及相关前 ……(未完,全文共4513字,当前只显示250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规划局行政审批科述职报告) 上一篇:市规划局用地管理科述职报告 下一篇:市规划局法规监察科述职报告 相关栏目:人事 城建讲话 计划规划 政府 行政 述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