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开展全县民政系统“十佳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
关于开展全县民政系统“十佳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民政办,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县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践行__价值观,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十佳标兵”评选活动。现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7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有突出问题或违纪违法、工作失职、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二是受到有效投诉、群众意见较大的。 三、评选步骤和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科室)要坚持“好中选优、质量第一”的原则,以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为依据,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结合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在12月25日前向局政工科报送推荐候选人。 (二)民主测评。对各单位(科室)推荐的候选人,我局统一组织民主测评,优秀率在90%及以上的确定为候选人。 (三)上报材料。候选人所在单位(科室)要对其认真考察,于2015年1月10日前向局政工科报送《**县民政系统“十佳标兵”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附先进事迹材料(注:①书面事迹材料2000千字以内;②电子版精华事迹材料500字以内)。 (四)综合评审。我局将成立联合评审小组,对申报“十佳标兵”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并结合各方面表现,确定拟表彰对象。 (五)公开公示。对拟表彰对象通过**民政网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评审公示结果,最终确定表彰对象。 (六)表彰先进。在2015年民政工作大会上,对受表彰者 ……(未完,全文共1170字,当前只显示70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开展全县民政系统“十佳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上一篇: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2014年述职报告 下一篇:基层民主协商工作现状及建议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模范 教育 创建活动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