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中共渭南市委党校各项规章制度 | ||
| 中共渭南市委党校各项规章制度 序 言 规章制度是党校领导班子,直至每一个处室、每一个科组、每一名教职员工共同的行为准则,是我们完成各项任务的根本保证,也是责任目标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去年的_肃纪,今年的春训整顿,大家普遍认为我们工作随意,决策流程不清,管理缺章法。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已经成为全校广大教职工的共同意愿和强烈期盼。为此,从去年9月份起,校委会即着手组织实施了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各处室先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拿出了相关制度框架,有些还形成了制度初稿。校委会研究并责成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起草审议小组,逐制度进行了调研论证和文字修改。同时还大胆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党校的经验与办法,引入了一些比较超前、科学的理念和制度,还对过去我们工作中的经验与做法进行了继承和发展,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制度送审稿。春节过后,校委会三次召开专门会议,对这些规章制度再次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讨论,最终形成5大类70余项制度。其中行政管理23项,教务管理12项,教学科研17项,后勤保障9项,党务工作9项。这些制度,既是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结果,也是广大教职工集体智慧的结晶,更是从严治校、规范管理、提升形象的基础。 履行规章制度,是每一个党校人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基本准则。为此,校委会议要求,全校各处室、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认真学习,狠抓落实,努力做到“三个加强”: 第一,加强制度学习。每年三月为全校规章制度学习月。每个处室都要认真组织教职工集体学习,让每一名同志都能熟悉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明确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增强按制度办事的意识,切实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真正将规章制度内化成自己的自觉行动。 第二,加强制度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建立规章制度落实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处室、各科室的责任。全体校委和广大中层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自觉做遵规守纪的模范。 第三,加强制度执行监督。要加强协作配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督促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尤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执行制度的人,要及时提出批评,依照制度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 当然,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本身就是一个历史的渐进。这次修订完善的规章制度,肯定存在某些问题与缺陷。而且随着时间、环境、条件的改变,有的规章制度也要通过实践,不断地完善和提高。相信通过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这些规章制度一定会在学校的改革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2012年3月 目 录 行政管理 7 党校人形象标准 7 教职工行为规范 12 党校工作规程 15 校务公开制度 20 岗位问责制度 23 公文处理及印信管理制度 25 组织人事工作制度 29 车辆管理制度 32 会议制度 36 会议纪律 42 督查督办制度 43 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45 平时工作周纪实月通报季考核制度 55 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58 科及科以下人员退休及离岗创业暂行办法 60 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65 请示汇报制度 67 档案立卷归档保管制度 69 来宾接待制度 71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74 节假日加班管理制度 76 节假日值班制度 78 门卫管理制度 80 教务管理 82 培训班次教学运行管理制度 82 主体班次理论辅导员制度 88 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90 网站管理岗位职责 94 校园网络a全管理制度 96 信息设备及机房管理制度 99 班主任工作职责 100 学员学籍管理办法 102 图书管理制度 106 学员结(毕)业证书管理及发放办法 108 计划外办班管理与奖励办法 110 教室、报告厅、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 112 教学科研 115 教师讲课行为规范 115 教学计划制订、实施和调整制度 117 集体备课制度 119 教学分析与总结制度 121 客座教授聘任制度 123 开展研究式教学制度 125 新专题试讲制度 128 新专题准入制度 130 教研人员社会调查研究制度 132 校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 135 教学及科研基本工作量制度 139 教师学习进修培训管理制度 142 听课制度 146 主体班次教学督导制度 148 科研经费资助及管理办法 151 科研精品成果奖励制度 154 优秀课奖评制度 157 党务工作 159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159 机关党委工作规则 163 民主生活会制度 165 校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67 校委廉政建设制度 169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70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72 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174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176 后勤管理 179 财务管理制度 179 差旅费管理制度 184 食堂管理制度 186 校产管理制度 189 外出学习考察参会管理制度 192 校园环境卫生及绿化园林管理制度 193 学员楼管理暂行办法 196 家属院物业管理制度 198 水电暖管理制度 200 行政管理 党校人形象标准 一、政治形象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祖国,忠诚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3、努力学习,政治敏锐性强,方向明确、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4、深刻理解“党校是党委的一个重要部门和党员干部教育阵地”的历史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不折不扣地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 5、坚定不移地遵守《党校工作条例》,始终奉行“党校荣誉至高无上,绝不容许践踏;党校团结高于一切,绝不容许破坏;党校纪律高于生命,绝不容许违犯”,无论何时何地,能够自觉抵制一切损害党校形象的言论。 二、作风形象 1、忠实履行公民和党校人的权利和义务,守纪、守法、守规。 2、心系党校,爱校如家;校荣我荣,校损我损;为党校事业的发展积极谏言献策。 3、精神饱满,士气旺盛,胜不骄、败不馁,无论何时何处都能展现党校人奋发进取、创先争优的精神风貌。 4、办事效率高,雷厉风行,不推诿、不拖拉,讲求时效。 5、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团结;友好相处,亲善一家。 6、不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室内吸烟,不带酒气进教室;遵守会议纪律,不在开会期间接听电话或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7、严格遵守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准时参加各项活动。 8、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积极发挥作用。 9、克勤克俭,艰苦朴素;珍惜党校的一草一木、一针一线;不大手大脚,不铺张浪费。 三、工作形象 1、具有较强的为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服务的意识;有为所有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单位和部门服务的意识;有为所有到党校来学习、办班、开会和考察访问的客人服务的意识。 2、大局意识强,能够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集体,小局服从大局、局部服从全局,一切行动听指挥。 3、能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做到组织满意、学校满意、学员满意。 4、教学人员的教学水平在同等条件下,高于全省同级党校同学科教师的教学水平,能够承担起干部教育培训所必需的教学任务,随时满足同专业教学需要。 5、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法灵活多样,为广大学员所喜闻乐见。能够比较全面、完整地回答学员提出的各种问题。 6、学科科研水平在同等条件下,达到全省同级党校科研水平的平均值以上,能够将最新科研成果运用到教学当中。 7、科研人员基本胜任省级科研课题研究,较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科研及调研任务。 8、具备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并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进行理论论证和决策咨询的能力。 9、行政管理与后勤服务工作能够为党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相关活动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四、社会形象 1、在任何场合都要牢记党校人的特殊身份,有荣誉感和自豪感。待人接物,不卑不亢。 2、不做违法违纪及损害人民群众、公共事业利益的事情。 3、说话和气,谈吐不俗,不讲伤人的话,不讲龌龊的话,不讲不负责任的话。 4、行为检点,举止文雅,待人谦恭,讲究礼貌,突出党校人尊重他人、彬彬有礼的基本特征。 5、积极支持并参加各项公益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6、为上级领导服务周密细致,不出纰漏;为学员服务热情周到,令?si狻?br>7、发式、着妆和服饰符合党校人的职业身份要求,既体现时代特征,又不伤风俗大雅。 8、对来访和办事的客人,主动热情,让座、倒水,询问来由,负责到底,让客?si狻=犹缁拔屎迷谙取?br>9、家庭关系和睦。关心配偶生活,支持他(她)们的工作,鼓励他(她)们干成事业、干好事业。孝敬长辈,关心晚辈,尊重兄弟姐妹。 10、邻里关系和睦。奉献爱心,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解决困难,不扰邻,以诚相待,以礼相待。 五、领导形象 1、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劳动,努力构架让每一个党校人都能够展示能力的平台,创造有利于每一个党校人能够充分发展的空间。 2、具有较高的决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善于民主,善于集中;大事集体研究,小事独立负责。 4、有超前意识,工作敢于创新,善于创新,能够积极主动大胆改革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和陈规陋习,善于营造创新发展的环境。 5、公开、公正、公平,待人不亲不疏,处事不偏不倚。 6、事事处处率先垂范,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7、艰苦奋斗,清正廉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乐于吃苦,甘于清贫,严格自律。 教职工行为规范 (一)仪容仪表规范 一、工作场合或公众场所着装整洁,纽扣扣齐,不允许将衣袖、裤角卷起。 二、工作场合或公众场所严禁穿拖鞋或睡衣睡裤。 三、讲究卫生,保持健康,精神饱满;头发和指甲应经常修剪,梳理整齐,禁止梳奇异发型;男同志不能留长发(以发角不盖过耳背及衣领为度),禁止剃光头、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08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人员调入、调出、退休,应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 (三)按照档案管理权限,负责参管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档案的整理、归档和管理。 四、劳资管理 (一)在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变动 1、教职工工资因职务、技术等级发生变动时,组织人事科应在其任职通知下达之后及时办理,分别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盖章后,通知财务科执行。 2、教职工的工资因正常晋升、工资标准调整等情况发生变动时,组织人事科应按照市人社局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时、准确办理,分别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盖章后,通知财务科执行。 (二)新进和调出人员的工资办理 1、学校有新进工作人员(如调入、公招、安置军转干部等)时,组织人事科应按照相关政策,及时确定其工资标准,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盖章后,通知财务科执行。 2、教职工调出时,组织人事科应及时办理工资手续,并通知财务科停发工资。 (三)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办理 1、教职工退休时,组织人事科应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确定其退休工资,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盖章后,通知财务科执行。 2、离退休人员在国家调整工资标准时,组织人事科应按照市人社局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时、准确办理,送市人社局审核盖章后,通知财务科执行。 五、计划生育管理 (一)办公室负责全校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教育,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二)各处室应及时掌握怀孕、出生等信息,完善计生档案。配合市计生部门及时做好“三查两补一治疗”工作。 六、职称评审 组织人事科负责承办全市党校系统教师系列中初级和本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一)根据人事局递档通知,接受审查中初级职称评审档案材料。 (二)负责中评委人员的组成、评审工作。负责高级职称的初审、推荐和聘任。 (三)评审工作结束后,及时通知各县(市、区)委党校对本单位参加评审人员进行公示。 (四)公示到期后,及时向市人社局上报评审结果,移交档案。 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为学校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 二、每台车辆配备一名专职司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禁止司机将公车交给他人代驾,禁止非专业司机私自驾驶公车,禁止领导干部私自驾车。 三、除相对固定一台车辆供常务副校长公务使用外,其余车辆主要为在任的副校长、校委、调研员和离退休正处级以上老干部服务。 四、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接派车单方可出车。校级领导及各处室公务用车,由车管员批准并派单。其他人员需要用车,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派单。专职驾驶员因故不能驾车,由办公室主任指定具有法定驾驶资格的工作人员兼职驾驶。严禁非驾驶员和非指定人员驾驶公务车辆。 五、车辆下乡或到市区以外,需提前一天报告办公室,办公室要作合理安排,防止重复出车和耽误工作。驾驶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如需改变路线应事先请示。非因公随车人员,需经派车人和用车人同意后方可乘车。外单位借用公车,需经常务副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批准。 六、逢年过节,应统筹安排原担任过学校主要领导的老干部用车。对离退休老同志因病急需用车,应尽可能予以安排。 七、在不影响领导用车的前提下,各处室在校外开展公务,也可视情安排用车。教职工个人因私用车,须在保证领导和公务用车的前提下,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司机方可出车。 八、司机持派车单出车,派车单须注明用车时间、用车人、用车去向,由车管员签名,月底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据此领取出车补助。每车每月路桥通行费不得超过600元,司机差旅费每人每月累计不得超过600元。 九、控制车辆燃油。车辆用油实行单车核算,定点统一加油。加油本由车管员管理,驾驶员加油后,司机、车管员共同签字。每半年,办公室向校委会汇报一次车辆行驶里程及油耗情况。 十、域外公务用车需要加油,须报告主管副校长。渭南市区内在非定点油站加油,不予报销。 十一、未经车管员批准,司机不得私下调车,不得让非专业司机顶替开车,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私车和私自出车,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绝出车或延时误事,不得因私误公,不得在驾驶公车时使用移动电话,不得在出车时饮酒。出现问题,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十二、司机应提高素质,文明驾驶。注意提升自身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自觉性;熟悉所驾车辆的技术性能;保养和维护好所驾车辆,并进行一般性的修理;保证随车工具正常使用,丢失或损坏要按价赔偿;保证车辆证件完备,不得丢失;服从统一安排和派遣。出车前检查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手续齐全,油料充足。按照用车人的需求,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回校后,车辆应统一停放在教学区。 十三、在行车过程中,司机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交通规则,杜绝事故发生。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带全证照,保证行车和车辆安全。不带情绪开车,不开快车,避免疲劳驾车,严禁酒后开车。违犯交通法规或车辆管理规定被处罚的,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十四、司机应仔细保养、检查车辆,在保证车辆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提出维修建议。车辆发生故障时,驾驶员要填写修车报告单,说明出现故障原因,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校长批准后方可检修。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报告常务副校长。 十五、修车时,驾驶员要坚守岗位,学习技术,了解车况,积累经验。车辆维修后,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车辆受损及费用情况。车辆修理完毕,由司机在修理清单上签字后交车管员初审,再报办公室主任审核、经主管副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十六、实行定点统一保险制度。每年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确实定点车辆保险公司,驾驶员具体办理。 十七、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积极负责地按有关规定处理。由个人过错行为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丢车事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给单位造成的财产经济损失,对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按以下规定处理:(一)驾驶员私自出车,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肇事逃逸,以及因违规停放造成公务车辆丢失的,全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二)领导干部或非驾驶人员擅自驾车、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肇事逃逸,以及因违规停放造成公务车辆丢失的,全部由个人承担。 会议制度 一、主要会议类型 (一)校委会会议: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_。校委会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校委会会议由常务副校长或由常务副校长授权、委托的其他副校长主持,校委成员出席。议事内容主要是传达学习中省市和上级党校的文件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研究党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机构设置、干部人事工作、重要规章制度;研究教学科研、业务指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经费预决算、基本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它需提交校委会研究的事项和党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校长办公会议:主要是落实校委会有关决议,协调解决专项工作,讨论即将提交校委会决策的议案;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有关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研究决定日常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布置突发性、紧急性工作任务;其他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等。会议由常务副校长或分管副校长主持,有关处(科)室负责同志列席。 (三)处室会议:以处室为单位举行,由各处室负责人召集,处室成员参加。主要任务是安排和落实校委会决定和安排的工作;讨论和决定本处室重要工作;研究部署其他相关工作。 (四)全体教职工会议:由全体教职工参加。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视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议事原则 1、遵循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遵守党的纪律、规章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上级精神与党校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各类会议讨论决定的事宜,由分工负责的校委成员组织实施。分工负责的校委成员的工作,要对校委会负责; 3、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努力促进各项决策落实,努力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努力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三、议事程序 (一)校委会会议 1、校委会一般每月举行一次,由常务副校长或其授权、委托的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议题,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应在会前向常务副校长请假并说明理由。 2、提交校委会研究的议题,会前必须由分管副校长组织有关处(科)室,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和沟通。需要作出决定的应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形成书面材料,交由办公室分送校委成员和有关处室。校委会成员和有关人员应认真阅读,认真思考,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应提前做好准备。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先由办公室汇总,经主管副校长审核,常务副校长同意,列入会议议程。办公室要积极做好校委会会议的准备工作,其中包括收集、打印、分发会议议题,确定会议地点,开会时间,通知开会,做好会议记录、提供会议服务、起草印发会议纪要等。 3、校委会在讨论问题时,汇报人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并如实报告有争议的问题和各种不同的意见。各校委成员应认真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讨论发言要紧扣会议议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讨论重大问题,应充分酝酿,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尽可能取得一致,形成校委会的决策。如有原则分歧,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外,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酝酿后,再提交校委会研究讨论。 4、校委会必须有全体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出席方能召开。讨论决定机构设置、人员调整及干部任免等事项,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校委会成员到会,由组织人事科向校委会汇报酝酿的意见。校委会成员对所讨论的问题,应当明确表示意见,并说明理由。所讨论的事项,若涉及校委会成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有关校委会成员应予回避。 5、对校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即起草《校委会会议纪要》,经分管副校长审核后,报常务副校长审签,以书面形式印发并抄报校长。分管副校长应组织或督促有关处(科)室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 6、对校委会决议,如有不同意见或执行中发现新问题,可以通过正常组织渠道反映,提请下次会议复议。在执行中不得自行其是或有意拖延、推诿,不得对外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7、对校委会决议执行及时、效果好的予以表扬;对执行不力的予以批评;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8、建立校委会报告制度。有关重大的、全局性的、政策性较强的校委会决议(决定),应在一周内向全体教职工通报。 (二)校长办公会议 1、校长办公会议每月举行一次,由常务副校长主持;常务副校长不在时,可以委托其它副校长主持。根据会议议题,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与会人员个人安排的工作或活动与办公会议时间发生冲突时,应服从校长办公会议,一般不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应在会前亲自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说明理由。 2、需在校长办公会议上通报和研究的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由办公室汇总列入会议议程。 3、会议通报和讨论的问题,分管领导要有明确意见,经充分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决定。 4、校长办公会议做出的决定,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即起草《校长办公会议纪要》,经分管副校长审核后,报常务副校长审签,以书面形式印发并抄报校长。各分管副校长应组织或督促有关处(科)室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由办公室秘书科汇总报告常务副校长。 (三)处室会议 1、处室会议由各处室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2、各处室研究落实的工作应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需要报告常务副校长的,由主管副校长直接或委托处室主要负责人报告。 (四)全体教职工会议 全体教职工会议由常务副校长或其委托人召集,会议内容由校委会或常务副校长视工作需要确定。 四、会风会纪要求 1、力戒形式主义,最大限度地精简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尽可能合并,能在处室或分管副校长之间协调解决的问题尽量不要上推校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能独立负责解决的问题可以不开会解决。 2、出席会议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未经请假而不参加会议或迟到早退的,由纪检组适时通报,并与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挂钩。会议期间应关闭通讯工具,不准接听电话,不准接待来访者,不准吸烟,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3、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发表意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对会议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行动上必须严格执行,不准敷衍塞责,顶着不办。 4、严格遵守b_m纪律,各类会议讨论决定的内容及会议过程,要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公布。凡属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校委成员对某问题暂时形不成一致意见的和其他需要b_m的事项,要严格b_m,不得私自向外泄露。如有x_m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追查x_m责任。 5、会议召集人、主持人和主讲人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会议高效率,高质量。 会议纪律 一、所有教职员工应按照召集部门的通知,准时参加会议。严格按照规定的座次入座。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无故缺席。不准混座乱座。 二、会场严禁吸烟。严禁吃零食。严禁斜挎背包。 三、会场禁止接打手机。手机应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 四、会场严禁唠嗑,禁止在领导讲话时直接插话,禁止在会场发表议论。 五、会场严禁来回走动,不得做任何有碍会议正常进行的事。 督查督办制度 一、为贯彻落实校委会决策,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对校委会决策和重大工作实行督查督办制度。 二、办公室秘书科代表校委会履行督查督办职能,直接对常务副校长负责。秘书科科长可列席分管副校长组织召开的工作调度会,随时抽查并听取相关处室工作汇报,查阅相关工作进度资料,查看教职员工工作纪实手册,负责整理印发校委会组成人员每月工作大事纪。分管副校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校委会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各分管副校长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至少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评通报,年底评先选优,首先对各项工作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和公示。 三、督查督办的范围:市委、市政府有关文电及领导同志批示需在学校贯彻落实的事项;有关单位的来函及需要办理回复的事项;校委会议的决议、决定和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常务副校(院)长指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查督办人员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高度负责的事业精神,督查督办事项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于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校委会和常务副校长如实反映。 五、对于校委会部署的重要工作,必要时可以办公室文件的名义,事前发督查通知,事中发督办函(令),事后发督办通报,并予以公开。 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为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准确评价教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学校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办法。 一、遵循的原则 1、有利于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维护教职工对考核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合理规范、简便易行。 二、考核的范围 1、全校科级及科以下参管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2、学校派出学习培训的职工,主要根据其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3、挂职锻炼、下派的职工,由其现所在单位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学校根据有关情况综合确定考核等次。在挂职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学校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由学校进行考核。 4、当年退休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5、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考核等次。受行政或党内警告处分的,受处分的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或党内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受处分的当年定为不合格,解除处分之后按正常情况进行考核。 6、年度内病、事假(不含法定产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因公致残、致伤的工作人员,或患严重疾病的人员,治疗、恢复时间超过半年的免于考核,依据其受伤前的工作表现情况确定等次。 7、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参加考核,其中不足半年的不确定等次。 三、考核的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委会领导下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2、组织、指导、监督年度考核工作; 3、审核考核评语以及考核等次意见; 4、审核教职工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工作。在考核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严肃处理。 四、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si男兄霸鹎榭觥⑼瓿晒ぷ魅挝竦氖俊⒅柿俊⑿剩〉贸晒乃揭约吧缁嵝б婧途眯б妫涣饕己肆嘧月煞矫娴那榭觥? 2、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和学校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依据。根据学校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岗位任务要求,分为专业技术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三个系列进行考核。 3、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级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名额控制在总人数的15%以内,优秀等级应兼顾不同岗位。 4、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较好完成联班引班任务。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力,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岗位目标任务较差,群众反映较大,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教学、科研、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较好完成联班引班任务。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力,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职业道德欠缺,完成岗位目标任务较差,群众反映较大,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6、工勤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较好完成联班引班任务。 称职: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政治思想表现一般,组织纪律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差,群众反映较大,责任心不强,忽视劳动安全,遵守工作或操作规程较差,造成一定失误,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 不称职: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五、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考核的方法。对教职工的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个人总结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一般安排在年底集中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2、考核的程序。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1)个人总结、述职。被考核人对一年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作总结和自我评价,并填写相应的考核表格,由所在科室提出初评意见,报处室联评。 (2)测评打分、综合评价。根据被考核者履行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情况,结合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由各处室进行测评打分、综合评价,按30%的比例,提出优秀人员推荐名单。 (3)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各处室上报的优秀人选情况,统计相关数据,提出三类人员的考核等次意见,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召开年度考核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大会,由拟确定为优秀的人选公开述职,全体教职工进行联评。 (5)校委会测评结果进行审定,并公告结果。 (6)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常务副校长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提出申诉。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六、考核的具体办法 1、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 正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总分=分管副校长考核打分×40%+其他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打分的平均分×20%+所在科室教职工考核打分的平均分×40%; 副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总分=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打分的平均分×20%+本科室主要负责人考核打分×40%+所在科室其他教职工考核打分的平均分×40%; 副科级以下其他人员(含工勤人员)的考核总分=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打分的平均分×20%+本科室负责人(科长+副科长)考核打分的平均分×40%+所在科室其他教职工考核打分的平均分×40%。 对各科室领导干部的考核,要重点考核其大局意识、民主作风、精神状态、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对副科级领导干部及以下其他人员的平时考核,以处室为单位,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分值满分50分,考核按照被考核人对照岗位职责,陈述阶段内所做工作,提出自评分数,群众评议,处室领导研究确定,结果报组织人事科备案。年终考核以平时考核结果为依据。 2、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总分=教学课时量×30%+科研工作量×30%+校委员成员考核打分的平均分×20%。 其中,完成教学基本任务的得30分,未完成任务的扣10分,教学效果测评排名前5名的加10分,排名6-10名的加8分,排名11-15名的加6分,16名-20名的加4分,20名以后的不加分。完成科研基本任务的得30分,未完成任务的扣10分,科研积分排名前5名的加10分,排名6-10名的加8分,排名11-15名的加6分,16名-20名的加4分,20名以后的不加分。 专业技术人员在管理岗位上,未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按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在管理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量以及专职专业技术人员超过岗位职责额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学校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 3、对各处室的考核 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考核测评会议上,对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进行述职,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并提出来年工作思路。与会人员对各处室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民主测评。 各处室年终考核总分=分管校副校长考核打分×40%+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打分的平均分×30%+其他教职工测评打分的平均分×30%。 对排名第一的处室给予嘉奖。 对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校联处、机关党委(纪检组)的考核,以完成处室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考核重点,同时考核处室在团结协作、工作创新、服务意识和质量、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对教研处及各教研部的考核,以完成教学科研总体任务情况为考核重点,同时考核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开展科研咨政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方面的作用发挥情况。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校教职工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⑴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 ⑵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⑶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专业技术或晋升技术等级(职务)的条件之一和具有续聘的资格。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⑴给予批评教育,可调整其工作岗位或离岗培训,不影响正常晋升工资档次,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不发给年终一次性目标考核奖金。 ⑵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的次年,仍不能达到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的,确定为不合格(不称职)。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⑴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⑵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考核结果的使用,与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结合进行。 平时工作周纪实月通报季考核制度 一、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对平时工作实行周纪实月通报季考核制度。 二、指导思想:围绕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为重点,建立功过分明、奖罚有据的_机制,培育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工作氛围。 三、考核内容:考核分个人考核和处室考核两类。 1、个人考核的内容分业务工作和遵章守纪两部分,主要考核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及质量要求,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予以加分,对未履行职责、未完成任务或出现差错事故的情况相应扣分。 2、处室考核的内容分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两部分,主要考核处室工作的完成情况,处室内部的协调、处室之间的配合和公共事务的完成情况。处室人员发生的问题,凡影响学校整体工作或对学校形象产生不良影响的,除对个人扣分外,对所在处室也相应予以扣分。 四、考核方法 1、每周由教职工个人将本?si男懈谖恢霸稹⑼瓿晒ぷ髂勘耆挝袂榭觯屑褪档羌牵欢晕赐瓿傻墓ぷ饕得骼碛伞S伤诳剖腋涸鹑思觳椴⒆鞒銎烙铮ǹ己朔种怠!?br>2、每月对各处室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召开教职工大会,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大会上报告当月工作情况,办公室通报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情况,各主管副校长结合日常工作进行公开点评。 教职工个人每月应填写一张《月度工作考核表》,个人先进行自评,再经科室负责人初审后报处室考核。考核实行处室负责制,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根据每名同志的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照月度业务目标和共性目标,对本处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赋分。结果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每季度末,由各处室填报《季度工作通报表》,报告当季工作完成情况,对主要工作应考核的内容进行自评,报主管副校长审核后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季度考核工作的基础材料。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个人和各处室上交材料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按照考核要求和所规定的评分细则,分别对各处室的工作进行考核总评。考核得分情况分别反馈给处室和主管副校长。 每季度末,由各处定依据教职工个人填报的《月度工作考核表》,结合教职工个人日常工作表现,经大会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按15%的比例,推荐季度优秀、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选。 四、结果运用 1、对季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的个人,颁发300元季度考核优秀奖。对季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个人,通报批评,诫勉警告。 2、处室的考核情况,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的提醒、诫勉和作为各类先进评比的依据。同时,对季度考核累计得分最高的处室,年终给予2000元奖励。 五、组织领导。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日常事务工作由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 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的,应事先向处室负责人或者校纪检组说明原因。上班时间外出的,应当向校纪检组说明去向。 三、纪检组负责全校日考勤。出勤以大会点名或随机抽查本人实际签到为有效,找人代签的,视为旷工,考核时加倍扣分。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须由本人提交请假条,并经分管副校长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因特殊原因,当日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向分管副校长口头提出,由分管副校长在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表上签字同意后,由纪检组留存备查。由校领导派出工作或讲课的,由派出领导签署意见后,交纪检组留存。 四、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准假权限: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处室负责人批准;请假在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同意,由分管副校长批准;连续三天以上请假的,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分管副校长审核,由常务副校长审批。处室负责人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分管副校长批准;请假超过三天及副校长请假的,由常务副校长批准;常务副校长请假,由市委分管领导批准。 请长期病假,需持县级以上医院建议书办理手续。 请假必须履行书面审批手续,并妥善留存备查。 六、请假期满的,须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需续假的,应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七、教职工结婚可享受婚假7天,符合晚婚年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享受婚假1个月。 女同志正常产假享受90天;符合晚育(已婚女同志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享受产假6个月 八、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亡故,可享受丧假7天。 九、考勤和请销假工作由纪检组负责检查、统计、公布。每缺席一次大会或全校性重大活动,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随机抽查每缺席一次出勤,罚款30元。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次或累计请事假1个月或病假2个月,年终不得评为先进或优秀。其它情况按《公务员法》相关规定执行。 科及科以下人员退休及离岗创业暂行办法 为优化人员结构,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并扶持富余人员离岗创业,依据《国家公务员法》和《渭南市政府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及以下人员安置和定岗实施意见》(渭市办字[2010]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党校(院)人员现状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严格执行退休制度。按照国家有关退休年龄的规定,凡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科及科以下参管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在满龄后的下一个月内,由办公室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科及科以下参管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经本人申请或组织决定,报请市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批准,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精神,由办公室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二、允许提前退休。截止2010年6月30日,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不足5年且工作年满20周年的参管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经本人申请或组织决定,可提前退休。 其中,年满56周岁,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8年,或主任科员满10年,经考核合格,报请组织部门批准为副调研员。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8年,或副主任科员满10年,经考核合格,按主任科员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担任科员满20年,经考核合格,按副主任科员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提前退休人员享受市财政给予在职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津贴、取暖费、降温费及年终奖励和第13个月工资,不享受学校给予在职在编在岗人员的劳务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 三、鼓励离岗创业。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科及科以下参管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工作年限满20年,经本人申请或组织决定,可提前离岗。离岗期间工资、津贴、取暖费、降温费和第13个月工资全额发放,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不变,正常调整工资不受影响。不享受学校给予在职在编在岗人员的劳务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参与市财政核发的年终奖励分配。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现有在编在职在岗的科及科以下参管公务员和工勤人员均可申请离岗创业,经批准办理离岗手续的创业人员,给予三年期创业扶持。三年内保持原有级别和编制,连续计算工龄,并纳入正常调资晋级考核,工资、津贴全额发放,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不变,不享受学校给予在职在编在岗人员的劳务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参与市财政核发的取暖费、降温费、年终奖励和第13个月工资分配。三年期满可申请回校工作,给予离岗前所任职级相对应的安排。 在市委、市政府及市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离岗创业未作出统一规定 ……(未完,全文共76485字,当前只显示1841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中共渭南市委党校各项规章制度) 上一篇:区总工会部门工作职责 下一篇:2014-2015党员干部冬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党务讲话 党委 共青团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规章制度 政治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