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制度 |
| 中共**县委印发《**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安委﹝2015﹞14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党组): 《**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党组)要主动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廉政教育、领导干部上党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四个亲自”,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确保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中共**县委 2015年3月27日 **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_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闽委发〔2014〕8号)、中共泉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泉委发〔2015〕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党委领导班子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要强化党的观念和执政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选好用好干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管干部原则,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8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一)“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于每年12月上旬将当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县委、县纪委。专题报告内容包括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完成责任制分解任务、开展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办理上级交办事项等方面情况。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二)述责述廉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5〕30号),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好述责述廉工作。推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述责述廉制度,集中报告本?si男械撤缌ㄉ柙鹑巍⒆鞣缃ㄉ琛⒘嘧月傻惹榭觥V鸩酵菩械痴饕斓枷蛏霞都臀崾鲈鹗隽⒔邮芷酪橹贫取O刂备鞯ノ弧⒏飨缯虻澄驼⒐芪嶂饕涸鹜久磕暌蛳匚峤皇鲈鹗隽ǜ妫咽鲈鹗隽朊裰髌酪榈某晒擞玫搅斓几刹靠己恕⒔背秃脱“稳斡弥小?br>(三)谈话提醒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完善并执行任前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审计谈话、案后整改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等制度,对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形成廉政提醒长效机制。 (四)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办发〔2005〕3 0号),部署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认真履行职责、选人用人失察、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针对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勤政廉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对被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并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 (五)检查考核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坚持党委班子成员带队进行年度检查考核的制度,及时听取情况汇报,督促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集中检查与专项检查、委托检查、责令检查相结合等形式,聚焦重点问题,紧盯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重点工作,并把上一年度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检查内容。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同时,要把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积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对巡视移交的问题深入分析研判,整改落实到位。 五、加强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健全机制、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传导链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强化党的领导。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党组织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健全反腐败领导_和工作机制,改进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进一步推动纪委、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审计机关在查办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促进查办案件工作依纪依法、高效协调开展。 (三)强化责任追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或发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严格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 (四)强化改革推动。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加大办案力度,治病树、拔烂树,强化“不敢腐”震慑力,促进“不能腐”、“不想腐”氛围的形成。积极支持纪律检查_改革,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_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下级纪委要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实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清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逐步形成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 **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 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_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部署,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闽委发〔2014〕18号)和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泉委发〔2015〕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党纪,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切实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坚决反对_主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四个服从”。 (二)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有关职能部门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教育,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严格组织管理和组织程序,增强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对照检查,同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章和党内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格执纪监督,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牢固树立“常、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一)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顶风违纪搞“四风”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发放福利和津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坚持抓巩固抓深化,防止已纠正的问题反弹回潮或以更隐蔽的形式出现,推动形成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并落地生根。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纪委、县直纪工委、县直各纪检组(纪委)每季度至少对本单位、本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活动,并于第二季度头月5日前书面报告县纪委。对顶风违纪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所在单位党委、纪委的责任。加强对廉政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纪违规问题。 (二)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党组织关系在本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监督,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委会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 (三)加强对依法履职的监督。督促政府机关和部门、行业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行为,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严肃查办案件,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 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坚决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把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内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贪污贿赂、权钱交易、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特别是对十八大后不 ……(未完,全文共13129字,当前只显示474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制度) 上一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2014年工作总结和2105年工作要点 下一篇:《摆脱贫困》读后感 相关栏目:督查 述廉报告 建筑 党委 规章制度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