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畜牧水产局2015年养殖业工作意见
畜牧水产局2015年养殖业工作意见


2015年是养殖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年。全区养殖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坚持以“养殖业转型升级、率先实现现代化”为主线,深化农村改革,推进科技创新,加强法治保障,突出抓好生态化养殖、标准化生产、资源化利用,加快转变养殖方式,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努力走出一条养殖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养殖业现代化发展道路。
一、强化基地建设,努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
1、继续推进生猪养殖基地建设。一是着力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以五星牧业种猪扩繁场、泰鸿种猪场等养殖场为重点,按照发展上规模,养殖提水平的总体思路,突出“两型”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生猪适度规模养殖,进一步加快标准化生产,全力推进生猪发展模式的转变。加大政策和项目扶持力度,支持建设一批示范基地,打造我区现代生猪养殖的样板。年内,重点创建2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到2015年末,使全区生猪规模养殖水平提高到65%以上,其中,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提高到40%。二是要扎实完善生猪良繁体系。加大生猪品种改良力度,大力推广三元杂交猪生产,着力提高生猪品质,使全区生猪良种覆盖率达到85%以上。三是要加大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力度。按照“两型”社会要求,大力推广污染防治、生物养殖等先进适用养殖技术。支持建设一批规模大、技术好、污染程度低的标准化生猪规模养殖场,在全区树样板、建示范。对2015年计划给予项目扶持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要继续实行污染治理承诺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8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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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强化落实养殖生产经营者的防控责任。严格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仓储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防控责任,增加防控设施,落实防控措施;逐步完善规模养殖场自行免疫、免疫告知、程序化免疫、免疫效果检测等制度,稳步推进种畜禽场和新建规模养殖场疫源净化计划,促进畜禽健康养殖。
    三、壮大养殖加工,努力提升产业发展层次
    1、要把生猪产品加工规模做大。充分利用我区生猪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上规模、有实力的现代化生猪加工企业落户**,重点支持一批上规模、有实力的生猪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2、要把地方禽产品知名度做响。按照“树名牌,创品牌”的思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檀江绿壳鸡蛋、面铺虫子鸡等地方特色禽产品,增强社会认知度,为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呐喊造势。
    四、强化安全监管,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要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机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区局要成立专门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室,配备监管人员。要进一步加大乡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体系建设,全区各乡镇动物防疫站要加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明确监管职能,并安排专职质量安全监管人员,逐步完善全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网络。
    2、要强化责任管理,落实监管经费。要对畜禽水产品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生猪贩运商、屠宰场等实行责任管理,逐场逐户确定区乡两级监管责任人,并实行挂牌公示。按照省财政厅、省畜牧水产局《关于落实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经费的通知》(湘财农[2011]30号)要求,争取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3、围绕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一是要搞好“瘦肉精”的专项整治。要继续采取同步抽检、例行检查、市场抽检、突击排查等方式,对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户)逐个区域、逐个基地、逐个产品进行排查,彻底消除监管死角,彻底消除“瘦肉精”隐患。全面落实生猪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与“瘦肉精”同步抽检,督促屠宰企业开展“瘦肉精”自检。二是要搞好水产品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和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检频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搞好养殖投入品专项治理。重点是要加强市县两级执法监督抽查工作,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等投入品实行全过程监管。兽药监管方面,要深入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强制实施兽药GSP管理,组织开展“集中清理”行动,按照“清理一批、转化一批、鼓励一批”的要求,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疫苗和经营禁用兽药的违法行为,坚决将未达到兽药GSP要求的兽药经营企业清理出兽药市场。饲料监管方面,加强饲料法规和标准宣贯工作,准确把握其核心和重点;要加大饲料行政许可培训和检查,按新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的准入条件严把准入关,做好现有持证企业集中换证工作,进一步规范饲料原料使用行为;组织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饲料中潜在危害成分的检测增加抽样批次,做到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继续加强对外来饲料的监管,防止出现监管漏洞。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饲料中非法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禁用物质及饲料中黄曲霉素、重金属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水产苗种监管方面,要全面开展水产苗种生产经营主体清理整顿,对条件不具备、苗种不合格、质量安全无保障的水产苗种场,一律进行整顿直至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4、要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加强养殖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宣传贯彻执行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规范化操作、标识化管理,逐步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支持和引导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检打联动、案件查办、监测预警、责任追究、经费投入和应急处置机制,整体提升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五、加大治污力度,有序推进畜牧业养殖环保工作
    畜牧业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两型”社会发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防治条例》的要求,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养殖场规划布局。结合本地环境容量和生态功能区规划,及时制定《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并报当地政府批准实施。要依法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并向社会公布。
    2、严格养殖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影响评价的“三同时”制度。对现有规模养殖场,要根据养殖区域规划,该退出的要坚决退出,该整治的要坚决整治,该控制规模的要坚决控制规模,该完善治污设施的要坚决完善治污设施,全面推进畜禽粪便污染防治法制化管理。
    3、推进生态养殖模式。严格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采用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优先应用“种养结合、就地利用”的循环生态治理模式,实现养殖排泄物全部资源化利用,畜禽粪便超过周边环境承载量的大、中型规模养殖场,鼓励在异地配套相应承载利用能力的种植业基地。
    4、严格处置病死畜禽。按照农业部试点方案的要求,在落实现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机制,及积极探索实施有效的财政政策,支持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要根据不 ……(未完,全文共5874字,当前只显示282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畜牧水产局2015年养殖业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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