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及参赛奖励暂行办法 | ||
| **省机械技师学院 关于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及参赛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学院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集训以及选手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旨在加强学院与国际技能领域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快学院人才培养模式与世界技能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四)集训基地的设备、工具购置费用,场地租赁、维修维护和设施设备耗材费; (五)科研课题研究和资料翻译费用; (六)获奖选手和技术指导专家组奖金; (七)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技术翻译生活补助。 第六条 参赛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技术翻译,在本学院工作,集训及参赛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给予适当生活补贴。 第七条 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技术翻译没有工作单位或外单位工作的,由基地给予生活补贴。参赛前3个月集训按以下生活补助标准发放: (一)技术指导专家、技术翻译按500元/天发放生活补助; (二)参赛选手按100元/天发放生活补助; (三)教练按300元/天发放生活补助。 第八条 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优胜奖牌的选手,以及为选手获奖提供指导和帮助的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技术翻译,除按国家表彰奖励规定以外,学院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一)获得金、银、铜、优胜奖牌的选手,按不同档次发放20万元、12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金。 ……(未完,全文共1027字,当前只显示61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及参赛奖励暂行办法) 上一篇: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守纪律讲规矩发言稿 下一篇:企业应收账款管理论文 相关栏目: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