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方案 |
| 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旗委《关于印发<**开展健全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定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现就我中心副科级领导班子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按照中央、自治区盟委和旗委关于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要求,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严格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五、“三重一大”的决策形式及程序 (一)重大决策 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主任、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二)重要干部任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副科级干部推荐和股级干部的任免,应通过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征求意见、公示等必要程序后,由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和推荐。 (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 1、重大项目的安排必须由承办科室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或报告,经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按照审批权限,提交站务会讨论决定。 2、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使用科室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经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按照审批权限提交站务会讨论决定。 3、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必须通过办公室统一进行采购。 六“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 1、中心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所主管的科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2、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主任办公会、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3、对于凡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未按规定要求签字的,拒绝加盖公章,涉及资金支出的财务部门拒绝拨款报帐。 4、对于未按规定程序选拔的干部,办公室不予办理任免手续,并必须纠正。 5、严格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干部任免、奖惩及财务支出等事项,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6、相关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对“三重一大”所规定的事项的进行监督,并将检查监督结果向领导汇报,必要时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七“三重一大”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 1、未按规定内容、范围、程序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 2、擅自改变领导集体决定或不按领导集体做出的决定办事的; 3 ……(未完,全文共1930字,当前只显示116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方案) 上一篇:县纪委书记严以用权研讨会发言材料 下一篇:在“三严三实”正反典型专题讨论会上的发言 相关栏目:规章制度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