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_第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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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论证。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认为可以列为重大事项的,责任部门应负责该事项的决策方案的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可视情况组织专家咨询论证,专业机构评估或合法性论证,并按方案范围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对其中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采用社会公示、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听证会应严格按程序进行),充分听取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所提事项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 (四)列入议题。决策方案经论证后,再送请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审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5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_第2页) 上一篇:《绿化环境,美化家园》活动总结 下一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制度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统战民政 政府 财政 政府报告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