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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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法制和政令统一,加强对我县行政性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县政府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4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定) 上一篇: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建议案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 下一篇:县人民政府领导干部b_m制度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统战民政 政府 财政 政府报告 人事 行政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