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民政局2015年农村工作自查报告 |
| 县民政局2015年农村工作自查报告 2015年,宝兴县民政局农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县农工办的直接领导和具体帮助下,紧紧围绕“狠抓民生”的主要目标,全面部署,总体规划,致力于解决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并加强学习、调查摸底、广泛宣传、制定计划、扎实创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树立形象 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为目的,不断提升农村工作理论修养。一是注重政策理论学习。努力掌握党在农村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0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四、明确任务,做好本职 1.做好医疗救助工作,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看病问题。截止11月,资助3845名城乡低保、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发放参保资金44.29万元;累计城乡住院医疗救助797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130.36万元。其中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已救助110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62.75万元。门诊救助125人,发放门诊救助金3.96万元,人均救助316.8元。 2. 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截止11月,农村低保保障对象241户300人,11月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9万元,累计发放低保资金363.85万元,保障26976人次。1至11月累计人均补助标准达134.88元,有效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3. 发放高龄补贴,普惠农村高龄老人。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县已率先在全市全面开展此项工作。2015年对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进行调整,高龄津贴按季度动态发放,补助标准按照100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00元,90-99岁(含9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80-89岁(含8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执行,同时,高龄津贴不计入高龄老人家庭成员收入,不影响齐享受其他优惠优待政策。坚持每季度定期逐户逐人调查,确保新增、变更、注销的准确性,做到不漏发一人、不多发一人。前三季度高龄津贴共发放596100元, 4.开展好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农村困难老人。为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采用 ……(未完,全文共1735字,当前只显示104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民政局2015年农村工作自查报告) 上一篇:县民政局2015年省、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下一篇:县民政局“六五普法”2015年度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工商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卫生 三农 新农村 剖析整改 思想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