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民政局关于对民政救灾救济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 |
| 县民政局关于对民政救灾救济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政救灾救济物资的管理和使用,真正发挥救灾救济物资应急济困作用,全面提高救灾救济物资使用效率和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救助政策的实惠。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3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救灾救济物资的使用、发放情况。检查救灾救济物资的使用、发放是否符合“专物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是否严格遵循救灾救济物资的使用范围;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发放救灾救济物资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有无截留、挪用、私分等问题。 (三)救灾救济物资公开发放与监督情况。检查救灾救济物资的管理使用是否做到了发放对象公开、发放数量公开;是否做到及时张榜公布,认真接受群众监督;是否填写发放登记台账,救灾救济物资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发放台账是否健全。 四、检查方法和步骤 专项督查工作采取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方式开展,检查时间于6月16日至7月16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6月16日-6月26日)。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救灾救济工作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并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县民政局举报电话:0871-68816367。各镇 (街道)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自觉及时纠正处理。 (二)督促检查(6月27日-7月11日)。在各镇(街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民政局邀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相关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督查小组,重点对各镇(街道)近年以来的救灾救济物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听取被检查镇(街道)民政办的情况汇报,收集检查材料,实地查阅相关政策文件、资料、帐册。并对每个镇(街道)随机走访接收救灾救济物资的村按不少于10%比 ……(未完,全文共1431字,当前只显示86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民政局关于对民政救灾救济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 上一篇:县民政局关于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下一篇:2014年度银行支行述职报告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物业 管理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督查 稽查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