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_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工作规则
_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厅党组工作,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更好发挥厅党组的领导_作用,确保_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落到实处,根据《中国_章程》、《中国_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全厅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省科技厅党组是全厅的领导_,在_山西省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向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厅党组要全面_的_和__、_、_全会精神,高举__伟大旗帜,坚持以_、_思想、_理论、“_”_想和_为指导,深入贯彻__系列重要讲话,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严格践行“三严三实”,不断提高政治鉴别能力、战略思维能力、科学执政能力和工作落实能力,切实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 厅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_领导,保证_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
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_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_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履行职责相统一,把_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厅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五条 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带领全厅系统党员、干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3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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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党组每位成员都要服从全局,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主动关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决定重要问题,必须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党组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不得独断专行。党组其他成员要支持党组书记的工作,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党组书记对自己工作的督促、检查。
    党组每位成员都要自觉维护党组内部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第十六条 严格做到_集中统一。以厅党组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讲话和报告,要事先经党组集体讨论或者传批审定。党组成员发表与工作有关的文章,事先必须经党组审定或者经党组书记批准,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要符合党组决定精神。
    第四章 议事决策
    第十七条 党组议事决策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规定,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决策的问题,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必须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党组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第十八条 党组会议的主要议事内容:
    (一)需要向省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厅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科技创新的发展规划、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方案等;
    (三)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四)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五)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_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八)其他应当由厅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十九条 党组会议的主要形式:
    (一)党组会议保证每月召开不少于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二)党组会议一般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书记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一名党组成员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
    (三)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
    (四)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五)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厅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经会议召集人同意列席会议的其他处室同志只参加相关问题的讨论和汇报。
    (六)对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包括省委、省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就重要文件紧急征求意见等)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或因人数不足无法召开党组会议,又必须尽快做出决定的,由党组书记及时处置,党组书记不在由党组书记指定的党组成员及时处置,事后及时向党组通报。
    第二十条 党组会议的议事程序:
    (一)会议准备
    1、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2、办公室负责会议议题的汇总和协调、督促有关处室(单位)在会前充分酝酿,并报分管厅领导审核把关。对涉及面较广的重大问题,须由分管领导先行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意见,充分协商,提出方案,并及时向党组成员通气。情况不明或存在较大分歧的,暂不提交党组会议审议。
    3、议题汇报处室(单位)必须认真准备会议材料,并提前送办公室汇总(干部任免、案件查处件除外),经党组书记审定后,会议议题、日期、相关材料提前一天(重大议题提前三天)送参会人员。涉及b_m的会议材料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印送,有密级或需收回的议题讨论材料,会后由办公室负责收回。
    4、党组会议要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会议议题进行,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
    (二)会议决议
    1、党组会议按照议程对议题逐个进行研究讨论,由议题提出处室(单位)介绍相关材料及有关情况,安排足够的时间,由党组成员发表个人意见,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2、党组会议在决策前应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对议题进行综合论证和充分讨论。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即主要负责人应待其他班子成员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表个人意见。
    3、会议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三)会议落实
    1、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要 ……(未完,全文共4848字,当前只显示269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_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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