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 _***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坚持和完善_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组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根据《中国_章程》、《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__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党组议事,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办事原则。党组议事,必须符合_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事和决策。 (二)集体决策原则。党组必须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党组的意志,原则上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问题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0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调查研究。需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应事先进行认真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并准备好相关会议材料。涉及干部任免的,必须经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并形成干部职务调整建议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 (三)会前通知。党组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除临时召集外,会议通知(含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1-2天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通知记录,其中涉及干部、人事议题的相关材料可在会上提供。 (四)集体讨论。会议讨论应坚持一事一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事件负责人汇报议题内容,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党组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列席人员也可以发表意见;一般情况下,主要负责人须听取其他党组成员的意见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党组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或其它形式表达。 (五)会议表决。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党组成员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或者对意见有较大分歧时,应暂缓表决。会议应实行逐项表决。进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算在内)。表决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对重大事项的表决提倡实行票决制。 推荐、提名干部人选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一般情况下,一批次人数不宜过多,并应逐人进行讨论和表决。因故未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由党组书记或指定专人向其通报党组的决议。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党组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机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党组通报。 (六)会议记录。会议必须作正式记录。会议记录应写明会议名称、时间、主持人、参会人员,要记录每项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和最后决议及落实决议的责任人。会议记录经主持人审核签名后,由局办公室保存并按规定存档,涉及干部任免的须与相关材料一并存档。 (七)形成纪要。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须形成“重大问题的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除有特别b_m需要的议题其内容可以从简外,会议纪要应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责任人。 第四章 决议实施 第八条 党组会议作出决议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行文。对党组会议作出的决议,由党组成员按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需对决议作调整或变更的,必须经党组会议复议。有关干部任免,属党内职务的,由党组行文;属行政职务的,由局办公室行文。 第九条 实施决议的进展情况应及时向党组书记反馈,并适时在党组会议上进行通报,使党组成员及时了解决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五章 议事要求 第十条 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或延 ……(未完,全文共2625字,当前只显示158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 上一篇:水利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方案 下一篇:农田水利法人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水利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