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做好区聘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 关于做好区聘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局区聘人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区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区聘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实际,现就2015年区聘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范围 本办法考核范围是指经区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签订劳合同满一年且享受财政拨款的我局临时聘用人员。 二、时间安排 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在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25日。 三、年度考核内容、方法 年度考核分为年度考试和年终考核两部分 (一)内容: 1.年度考试的内容:主要考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四、年度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考核总成绩在70分以上确定为合格等次,在合格等次人数中,按比例确定优秀等次;60分-70分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年度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被考核对象应对考核年度内的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出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区聘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群众评议。由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采用无记名的方式,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三)组织评价。由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班子其他成员进行评价。 (四)最终考核得分。按照年度考试和年终考核4:6的比例确定最终考核得分。 (五)组织复核。按照上述程序出具考评结果,局考评小组对被考核人员进行复核。按整体10%(如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的比例最终确定评优名额,上年度评为优秀的人数,不计入下年度考核基数。 六、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工资、办理录用手续以及辞退的依据。 (二)当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区聘人员,可参照社区居委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办法,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区聘人员可享受事业身份人员待遇,并按照国家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性质及编制数、历年综合考评情况统筹考虑编制问题。 (三)当年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区聘人员,降低区聘工资30%到下一年度。 (四)当年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区聘人员,降低区聘工资50%到下一年度。 (五)因公外出、因工(公)伤休息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并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补考。 (六)病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或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事假累计超过一年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未完,全文共1911字,当前只显示115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做好区聘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上一篇: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情况报告 下一篇:县残联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相关栏目: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