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乡镇开展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高阜镇开展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探索党内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认真做好高阜镇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s__会议精神和_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主线,以“把纪律挺在前面”为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工作意见》(资发〔2015〕11号)和县纪委监察局《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工作方案》(资纪发〔2015〕1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党委权力运行,着力提升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水平和实效,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和机制制度,着力构建科学化的权力运行机制、多样化的权力监督方式、立体化的权力监督渠道,形成以制度约束为基础、以常态监督为重点、以责任落实为保障的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长效机制,促进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范围内廉洁高效规范行使权力,适应党内监督“新常态”要求,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科学化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为建设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5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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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入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总投资30万元及以上的内外资项目的确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财政预算的编制,本级财政以及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中有专门用途且单笔支出在2万元及以上或者连续性综合金额5万元及以上资金(包含财务支出、物品采购、涉农资金等)的使用。

    4.作风建设方面。重点是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通知》和市委《抚州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以及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关于重申转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等规定和文件精神,践行“三严三实”等作风建设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和纠正“四风”的情况。

    (二)落实监督举措。

    1.建立镇党委班子成员向镇党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述责述廉制度。每年组织党委成员向在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上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加强对镇党委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

    2.建立镇党委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个人重大事项送镇纪委备案制度。镇党委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个人重大事项在按规定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的同时,送同级镇纪委备案。

    3.建立镇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全程监督和落实情况送同级镇纪委备案及公开公示制度。镇党委会依法依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可邀请同级镇纪委参加会议,或者将镇党委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报送同级镇纪委备案。同时,应将承办的“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及时在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上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建立纪委委员书面提出或现场质询评议党委成员制度。镇纪委可以组织纪委委员就镇党委会研究部署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可以书面提出或召开专题质询会、评议会,对镇党委会分管或联系相关工作的成员进行质询、评议。

    (三)创新监督方式。

    1.开展提醒约谈。立足早发现、早提醒、早查纠、早防范,由镇党委书记、镇纪委书记与镇党委成员之间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严格执行《资溪县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规定进行提醒约谈的暂行办法》,对同级镇党委成员分管工作或挂点村出现问题的,以及同级镇党委成员本?si涫盗啻诱娑ú涣Φ模虻澄榧恰⒄蚣臀榧前闯绦蚩固嵝言继福⒍酱僮ズ谜穆涫怠?br>
    2.开展约谈函询。参照《资溪县纪委约谈函询暂行办法》,针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需由本人说明、解释清楚的;或在干部日常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需由本人说明的;或在干部廉政档案信息汇总分析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由镇纪委通过函询方式向镇党委成员了解核实,其本人应及时作出书面说明。

    3.建立履责报告制度。年底前,镇党委成员要将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形成书面履责报告,由镇纪委收集汇总后向上级纪委和镇党委报告。

    4.实行“遵规守纪专报制”。发现镇党委成员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线索时,镇纪委在向镇党委书记(涉及本人的除外)报告的同时,以专报的形式,及时向上级纪委书记报告。同时,根据上级纪委的安排,协助问题初核或调查。

    5.实行廉情三预警。领导干部对负责的重大工程项目、亲属经商办企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出国出境等情况,必须书面向上级纪委、组织部和镇党委报告,签字背书作廉政承诺。上级纪委、组织部和镇党委三方要明确专人对当事人进行廉政教育和纪律提醒,并在向当事人发出的《预警通知单》上签字背书,实行“廉情一单预警、三方监督”,做到事前教育提醒、事中明查暗访、事后公示反馈。

    (四)拓宽监督渠道。

    1.借助上级监督。发挥上级纪委的协调指导作用,定期向上级纪委汇报,探索与上级纪委共享镇党委成员问题线索,及时汇报掌握的情况,提升镇纪委监督同级镇党委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2.整合同级监督。建立执纪执法部门联席会制度,加强与派出所、财政等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及时发现和警示镇党委成员在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向上级纪委汇报。

    3.依靠下级监督。通过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参加村级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及时了解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对镇党委成员的意见建议。

    4.加强社会监督。在超市、小区等人口密集场所,公开县纪委“作风监督一键通”二维码,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完善党群沟通交流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情况反馈和党务公开机制,拓宽群众监督、yu论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效果。

    (五)强化监督运用。

    1.建立监督建议报告制度。镇纪委对监督过程中发现镇党委及其成员在决策研究、决策执行、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涉嫌存在问题的,可以形成书面监督建议报镇党委和上级纪委,并对问题的纠错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监督。

    2.建立问题 ……(未完,全文共5702字,当前只显示274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乡镇开展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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