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乡镇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
| 关于表彰的通知 *****镇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各站所: 根据中央、省、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安排部署,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我乡先进事迹,激发全乡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文明和谐家庭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3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2.“巾帼建功标兵”(每村各一名) 3.“十佳孝子”、“道得模范”;(每村各一名) 4.乡级青年创业带头人及青年敬业标兵(每村各一名); 以全乡机关女职工为主。 5.“巾帼创业创新先锋”(一名) 6.“优秀妇女干部”(一名) 二、评选要求 (一)各党支部、各村一定要把此次创评活动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加强组织领导,早期着手、认真组织,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走过场、不流形式,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此次评选活动内涵丰富,涉及广泛,时间紧、任务重,各支部要及时推选出的可信、可学人物和事迹,严防家族实力绑架群众意愿,严禁哗众取宠的作秀骗取荣誉,确实做到真金不怕火炼,确实经得起群众的考验和时间的检验。 (三)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大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活动要严格遵守评选条件,使创评活动深入人心,教育和引导全村群众增强文明意识,对创评出的人物和事迹要进行广泛宣传,使之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学习的榜样。 (四)要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辐 ……(未完,全文共1010字,当前只显示60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乡镇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上一篇:在全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关于反洗钱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栏目:乡镇 乡镇社区 教育 创建活动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