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南湖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南湖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区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直_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我区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际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区财政局按照上级文件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2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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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费标准执行(见附件2)。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应的伙食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做报销依据)。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公务接待费开支。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七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对出差期间工作场所相对固定的,应适当降低市内交通费执行标准,由出差人员所在机关具体规定。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应由出差人员自行解决。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做报销依据)。接待单位收取的交通费用于抵顶公务接待费开支。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转嫁。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批准人和出差人员应当对发生差旅费的真实性负责。
    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需填写报销单据(见附件3)按照标准报销。
    出差往返驻地到机场、火车站等乘坐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产生的交通费可以凭据报销。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如果是住在自己家里或到边远地区出差等,确实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单位负责同志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他情况一般不予报销差旅费。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区财政局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 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出差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五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和市内交 ……(未完,全文共3395字,当前只显示188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南湖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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