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乌审旗关于建立健全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 |
| 乌审旗关于建立健全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民主监督,健全嘎查村民自治工作指导机制,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务监督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按照《乌审旗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和《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的通知》(鄂民发〔2016〕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建立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嘎查村监委会”)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通过建立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整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等嘎查村级监督组织,健全完善以嘎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嘎查村民会议或嘎查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嘎查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向嘎查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组成任职条件及产生 (一)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 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共3-5人组成,具体职数根据嘎查村规模大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 (二)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 1.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嘎查村村民;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1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对嘎查村务公开情况实行监督。对嘎查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主要审查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在公开内容上签署意见或盖章,对公开事项存有疑义的,及时向嘎查村“两委”提出,并要求予以解释。 (三)对嘎查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实行监督。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在资金监督上,对财务支出事项,由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按月或按季进行审查。对有争议的票据,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嘎查村民会议或嘎查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在资产、资源监督上,对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林地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要进行监督。 (四)对嘎查村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监督。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从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主要监督项目立项是否科学、民主;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合格;有无随意变更工程设计;资金管理和支付是否规范合理等。 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收集民意。根据嘎查村民会议和嘎查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嘎查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嘎查村党组织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等形式广泛收集嘎查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 (二)调查分析。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将工作建议向嘎查村党组织和嘎查村民委员会反映。 (三)监督落实。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监督意见,明确分工,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纠正。 (四)通报反馈。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嘎查嘎查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 五、工作制度实施 嘎查村监委会接受镇纪委、嘎查村党组织和全体嘎查村民的监督。 (一)嘎查村监委会决策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 (二)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应向嘎查村党组织和嘎查村民会议或嘎查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镇党委、政府和纪委要加强对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协调和帮助解决嘎查村务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嘎查村监委会不直接参与具体嘎查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所作决定不能与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嘎查村民会议、嘎查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相抵触,不得假公济私、滥用监督权力,借监督之名故意刁难、干扰嘎查村“两委”正常工作; (四)嘎查村监委会及其委员不认真履职或违法违纪造成_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高度重视嘎查村监委会的建立及工作开展,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完善考评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综合指导作用;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工作的具体指导;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嘎查村监委会建设的领导,嘎查村党支部、嘎查村委会要强化责任,支持嘎查村监委会独立开展工作。 (二)办公经费保障。嘎查村监委会工作经费列入旗、镇、嘎查村财务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嘎查村监委会委员的误工补贴和报酬,由嘎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办公条件保障。嘎查村“两委”要为嘎查村监委会提供固定的办公地点、会议场所,并配置办公桌椅、资料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施,为嘎查村监委会正常开展监督工作创造条件。 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参照此意见建立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 附件:1.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2.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 3.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职责 附件1 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镇党委、政府、纪委、嘎查村党支部的指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对嘎查村民会议或嘎查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支持配合嘎查村“两委”正确履职,对嘎查村民自治章程、嘎查村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嘎查村民大会、嘎查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3.对嘎查村务、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制定本嘎查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经济活动,对不合理开支进行否决,财务收支凭证须经村监委会审核后方可入账。督促嘎查村委会以明细方式进行财务公开,对村务、财务公开清单进行审核; 4.监督检查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参与和监督嘎查村集体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验收,集体土地出让、转让及使用,嘎查村集体资源、资产处置等工作; 5.积极听取和收集嘎查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嘎查村“两委”转 ……(未完,全文共4741字,当前只显示263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乌审旗关于建立健全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 上一篇:军训心得体会 下一篇:乌审旗民政局关于建立健全嘎查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实施意见 相关栏目:督查 规章制度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