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在全市“孔明灯”燃放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 |
| 在全市“孔明灯”燃放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近年来,在春节、“元宵节”和“情人节”、“七夕”等节日燃放““孔明灯””已成为群众放飞美好心愿、增添节日气氛的一种表达方式。但是燃放“孔明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的火灾事故在全国范围内屡有发生。近几年来,销售、燃放“孔明灯”的现象逐渐增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2006年2月,台北桃园机场因一个飘落的“孔明灯”引发20多年来最大的火灾,机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8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主要危害有:一是“小火”可能酿大灾。因“孔明灯”属于明火,如果天空中的风力不大,灯笼底部的燃料烧完后“孔明灯”会自动下降,可能掉落在林地、液化气站和加油站、危险化学品仓库、高层建筑等火情严管地带极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二是“孔明灯”飞行在半空中还有可能挂到高压线导致电线短路。三是“孔明灯”可能危及飞行器安全。四是人员密集区域燃放“孔明灯”时,在其低空飞行期间如果碰到人,有可能造成人员被明火燃料烧伤或灼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在人群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集中区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区域燃放“孔明灯”、拒不服从管理、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根据我国《刑法》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燃放“孔明灯”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今天参会的有主管部门及社区(村、街)主要负责人,希望大家在向广大群众宣传燃放“孔明灯”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为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从我做起,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要燃放“孔明灯”, 以免悲剧再次发生。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肩负起管理责任,加强销售、燃放管理,严查、重治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确保我市不发生事故。 市工商部门负责对各类销售单位的监管,加强市场巡查,对销售“孔明灯”的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城管部门 ……(未完,全文共1640字,当前只显示98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全市“孔明灯”燃放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 上一篇:两学一做心得体会:学习尊崇党章 唤醒党章意识 自觉遵守维护党章 下一篇:乡镇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相关栏目: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