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充分发挥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教育作用,根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管理的通知》和《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的意见》《四川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等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面向社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场所,是激发爱国情感、弘扬民族精神、*精神的重要阵地,是掌握历史知识、陶冶道德情操、提升品德修养的重要课堂。
第三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范围:
(一)纪念设施,包括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密切相关的历史事件、已故领导同志、已故著名党史人物、已故著名党外人士、已故近代名人的纪念馆、故居、人物塑像、纪念碑、纪念地、纪念园、纪念广场、烈士陵园陵墓等。
(二) 博物馆(院)、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遗址遗迹等。
(三) 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果的重大工程和城乡先进单位。
(四) 展示民族民俗特色文化的场所。
(五) 国防教育、科普教育的重点场所。
(六) 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自然风景区(点)。
(七) 其他体现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场所。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6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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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已命名为区(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
    第八条 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命名程序
    (一) 申请上报。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报材料,经区(县)委宣传部审核验收后,择优推荐上报市委宣传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请示(包含历史背景、基础设施、展陈内容、申报理由及近年来发挥教育作用等情况)、《*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
    (二)考核审定。市委宣传部组织有关专家和主管部门人员进行实地考察验收,提出初步建议名单。
    (三)批准命名。市委宣传部对确定命名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单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命名。
    第九条 申报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由市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报材料,经省委宣传部审核后,报请省委、省政府命名。
    第十条 申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由市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报材料,报省委宣传部审核后,推荐上报中央宣传部。
    第三章 基地职责
    第十一条 广泛征集与基地有关的文物史料,研究挖掘其历史文化内涵,突出时代特征,延伸拓展基地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运用现代展示手段,彰显自身特色。
    第十二条 按照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完善对基地所管理文物的保护措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有计划地做好维护修缮和环境整治。
    第十三条 结合基地特色,充分运用现有条件,组织开展各类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3次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基地,要深入到学校、机关、企业、社区、农村等基层单位开办流动展览、讲座等,或开通宣传网站(网页),及时更新内容,搭建起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网络平台。
    第十四条 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对讲解人员开展定期培训、轮训,加强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培养和讲解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年至少组织2次业务交流培训。(省级爱教基地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业务交流培训)
    第十五条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纪念日和重要节庆日,特别是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直接相关的纪念日,免费向社会开放。已经纳入免费开放范围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必须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未纳入免费开放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制定完善门票优惠办法,对青少年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个人参观实行半票,对教师、现役军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参观给予优惠,最大限度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
    第十六条 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办法、工作考核细则等规章制度,建立投诉受理平台和投诉处理机制,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机制。整理工作档案,包括基地概况、建设规划、申报检查考核记录及相关图片、音像资料,形成较完备的工作台帐,实时记录参观活动情况。
    第十七条 组织出版与基地相关的书籍、电视片、纪念册,制作纪念品、工艺品。对具有开发价值的相关内容,有计划地逐年逐项开发,丰富拓展服务项目,增强发展劲。
    第四章 管理考核
    第十八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日常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结合。
    第十九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考核,采取平时考核、集中考核、委托第三方暗访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第二十条 基地主管部门对基地开放运行、开展活动、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公众投诉及其处理情况,并作为平时考核的重点内容。
    第二十一条 市委宣传部每2年组织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市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集中考核,对照《*市爱国主义教育考核标准表》(见附件2)进行考评,并结合基地主管部门平时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级;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考核由区县宣传部参照市级及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二十二条 考核等级和基本标准:
    (一)优秀。基础设施完善,环境干净整洁,陈列内容丰富,机构人员配备到位,管理制度规范健全,每年开展主题教育活动5次以上,服务水平较高,社会效益显著。
    (二)合格。有一定规模的固定建筑和展陈场所,陈列内容比较完整,有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每年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社会反响良好。
    (三)不合格。基础设施不全,整体环境较杂乱,陈列内容单一陈旧,文物遗址缺乏必要维护,人员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基本没有开展活动。
    第二十三条 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市委宣传部予以通报表扬;连续两次考核优秀的,市委宣传部优先纳入向省委宣传部推荐的全省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名单,并作为年终对区县宣传部的目标考核加分内容。
    第二十四条 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予以通报批评、挂牌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 ……(未完,全文共4507字,当前只显示250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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