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7年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 |
2017年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 为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加快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2017年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 一、考核及计分标准 (一)各村考核指标 1、党建工作( 分)。“两学一做” 分、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 分、“百日攻坚”活动 分。 2、社会事业( 分)。计划生育 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分、农村合疗 分、劳动技能培训 分。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2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4、集镇管理 分。 5、生态环保 分。 6、联系服务群众 分。以县民调中心抽查群众满意率计生。 (三)镇属单位考核指标 1、业务工作(50分)。综合县主管部门考核得分情况和平时工作情况计分。 2、联村工作(50分)。根据所联村考核得分情况计分。 二、考核办法 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坚持综合工作与重点工作、阶段考评与平时督查相结合,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督查考评办公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对各村(社区)的工作,实行月督查、季考核、年底奖惩。对每项具体工作,分别制定考核细则,根据各项考核指标按完成任务的比例计分。 三、加、减分计分办法 (一)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5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3分;获得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的,按上述计分标准减分。 (二)获得市委、市政府业务部门表彰的加3分;获得县委、县政府业务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得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的,按上述计分标准减分。 (三)在县督查考评办公室督查中被点名通报的,每通报一次扣1分;在镇督查考评办公室督查中被点名通报的,每通报一次扣0.5分。 (四)受到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 (五)在县对镇年度综合考评中,工作任务未完成造成扣分的,该项工作考核不予得分。 四、奖励办法 1、村(社区)奖励。按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末位1名。分别奖励 元、 元、 元。 2、镇属部门奖励。根据部门考核结果和机关 ……(未完,全文共1420字,当前只显示85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17年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 上一篇:对我市实现工业立市的思考 下一篇:对榆树市粮食生产形势的分析 相关栏目:十七大 规章制度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