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7年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
2017年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

为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加快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2017年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
一、考核及计分标准
(一)各村考核指标
1、党建工作(  分)。“两学一做” 分、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  分、“百日攻坚”活动  分。
2、社会事业(  分)。计划生育 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分、农村合疗  分、劳动技能培训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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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集镇管理  分。
    5、生态环保  分。
    6、联系服务群众  分。以县民调中心抽查群众满意率计生。
    (三)镇属单位考核指标
    1、业务工作(50分)。综合县主管部门考核得分情况和平时工作情况计分。
    2、联村工作(50分)。根据所联村考核得分情况计分。
    二、考核办法
    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坚持综合工作与重点工作、阶段考评与平时督查相结合,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督查考评办公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对各村(社区)的工作,实行月督查、季考核、年底奖惩。对每项具体工作,分别制定考核细则,根据各项考核指标按完成任务的比例计分。
    三、加、减分计分办法
    (一)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5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3分;获得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的,按上述计分标准减分。
    (二)获得市委、市政府业务部门表彰的加3分;获得县委、县政府业务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得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的,按上述计分标准减分。
    (三)在县督查考评办公室督查中被点名通报的,每通报一次扣1分;在镇督查考评办公室督查中被点名通报的,每通报一次扣0.5分。
    (四)受到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
    (五)在县对镇年度综合考评中,工作任务未完成造成扣分的,该项工作考核不予得分。
    四、奖励办法
    1、村(社区)奖励。按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末位1名。分别奖励   元、  元、  元。
    2、镇属部门奖励。根据部门考核结果和机关 ……(未完,全文共1420字,当前只显示85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17年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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