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开展违规“泡酒”借机敛财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 ||
| 关于开展违规“泡酒”借机敛财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县纪委: 根据全县“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工作会议精神,镇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进一步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违规‘泡酒’借机敛财”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狠抓宣传。一是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级相关部门负责人、镇内设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专项治理“违规‘泡酒’借机敛财”工作领导小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6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三、进一步修订落实村(居)规民约,倡导文明新风。一是根据县***《关于推进移风易俗规完善村(居)规民约的通知》(***〔2017〕18号)文件要求,及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严格按照八步骤,进一步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将治理“违规‘泡酒’”行为的刚性约束要求纳入村(居)规民约,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二是将治理“违规‘泡酒’”行为与群众享受惠农政策情况结合起来,凡群众操办“违规‘泡酒’”的,清退其享受的所有惠农政策资金,缓办相关证明和审批手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的作用,坚持带头不操办、不参与“违规‘泡酒’”行为。 四、进一步明确纪律,严禁大操大办。一是要求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党员、群众在举办婚丧嫁娶酒宴时,邀请人员必须规模适度,严禁滥请,严禁大操大办,严禁邀请辖区内项目业主、管理服务对象、村组等基层干部。二是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党员及家属要带头抵制“违规‘泡酒’”行为,做到不参与、不帮忙,坚决制止“违规‘泡酒’”行为。三是建立惩处机制,严格问责。全镇干部职工及其亲属违规操办酒席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相应经济处罚;临聘人员及其亲属违规操办酒席的,最高扣发工作津补贴2000元,并予以解聘辞退;村(社区)组干部违规操办酒席的 ……(未完,全文共1556字,当前只显示93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开展违规“泡酒”借机敛财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上一篇:“七不讲”“两面人”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自查剖析材料 下一篇:李希在省委办公厅调研时的讲话 相关栏目: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