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发展党员工作讲义 |
发展党员工作讲义 发展党员过程分为5个大的阶段,包含着25个具体程序。 阶段 程序 一、申请入党阶段 1.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派人谈话 二、列为积极分子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4.上级党总支备案 5.指定培养联系人 6.培养教育考察 三、列为发展对象 7.确定发展对象 8.上级党总支备案 9.确定入党介绍人 10.进行政治审查 11.开展短期集中培训 四、发展为预备党员 12.支部委员会审查 13.上级党总支预审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15.支部大会讨论 16.上级党总支派人谈话 17.上级党总支审批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五、转正为正式党员 19.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2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三阶段: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经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2)上级党委备案。发展对象人选只有经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3)确定入党介绍人。党支部应确定2名政治坚定、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4)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一般在确定为发展对象1个月内,党支部派专人对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审查。 (5)开展集中培训。政治审查合格后,要对发展对象开展短期培训,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 (1)支部委员会审查。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是否可以吸收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2)上级党(工)委预审。经支部委员会审查、集体讨论通过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预审。党(工)委一般应在接到材料一个月内完成预审。 (3)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在党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指导下,严肃认真地按照《中国_入党志愿书》各栏目内容和要求逐项如实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4)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后,支部委员会一般应在一个月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党委审批前,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 (6)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审批;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7)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基层党委审批后,要及时将发展的预备党员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五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党组织要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2)入党宣誓。上级党委批准接收预备 ……(未完,全文共2252字,当前只显示135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发展党员工作讲义) 上一篇: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 下一篇:在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科技 党务讲话 科学发展 组织讲话 党团知识 七一党建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