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落实2012年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二女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实施方案 |
| 关于落实2012年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二女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涉农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二女家庭优先优惠政策的通知》(琼府办〔2009〕210号)精神,完善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1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一)农村五保供养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和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宝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两户”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并优先享受集中供养待遇。 (二)农村低保方面。在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中,优先将符合农村低保规定条件和标准的“两户“家庭纳入低保范围,保障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人居低保补差。 (三)求助方面。在农村家庭医疗求助工作中,对“两户”家庭成员患病的,根据我县医疗救助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优先优惠输,最大限度缓解其因病造成的生活困难。 (四)大病求助方面。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两户”特困家庭夫妇和子女在大病中优先给予医疗救助,救助标准高于同期同批平均标准5%。 (五)临时求助方面。对“两户”家庭因突发事故、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优先享受临时求助政策,并在求助款物上给予优惠。在开展的各类慰问和爱心助学活动中,对“两户”家庭给予重点照顾。 (六)老年人 ……(未完,全文共918字,当前只显示55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落实2012年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二女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实施方案) 上一篇:观《榜样(2017)》有感 下一篇:电力企业实习一周总结 相关栏目:督查 工商 卫生 三农 新农村 妇联 三八妇女节专题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