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农村低保、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重新认定和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
| 县农村低保、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重新认定和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力推动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助推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办明电[2017]45号)文件精神以及**日召开的全省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大排查、大清理、大整顿专项行动;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抓手,以精准扶贫为统揽,认真抓好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的认定清理工作,应保尽保,实现精准识贫,精准救助,让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困难群众,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工作目标 (一)规范农村低保制度实施。坚决纠正我县在贯彻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2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3、“违规保”的问题。整体纳入农村低保的特殊_,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经审核审批后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其生活困难情况,可以通过享受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住房保障、教育救助等救助政策,确保其基本生活有保障。对违规纳入农村低保的“关系保”、“人情保”、“政策保”,一律坚决进行清退。 (二)开展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重点清理整顿有劳动能力只是暂时生活困难而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未以户为单位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等问题。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16〕56号)规定,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进行全部重新认定,其认定标准为: 1、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家庭成员主要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或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且无经济收入来源的;或其赡养、扶(抚,下同)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或主要家庭成员服刑,无赡养、抚养能力的家庭。 2、因残重度贫困的家庭。主要家庭成员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的特殊困难家庭。 3、因病重度贫困的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且需继续治疗的家庭。 4、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家庭成员死亡、重残等致贫的非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重度贫困家庭。 5、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家庭。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31日),专题研究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召开全县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清理整顿工作动员会,组织业务培训,层层安排部署。同时,按照《湘潭县民政局关于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宣传方案》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注重正面引导,多做解释工作,使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并理解和支持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二)清理整顿阶段(6月1日—30日)以乡镇为单位,严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范围现有农村低保、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进行全面上户调查,并依据政策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切实整改。 (三)审批督查阶段(7月1日—30日)乡镇民社办要认真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汇总上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县民政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各乡镇审核的对象按照30%的比例进行入户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审批;县人民政府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在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对清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抽查到的对象逐一上户进行核查,对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乡镇,督促重新开展认定清理整顿,由县人民政府约谈乡镇主要负责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视情况给予处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负具体责任;县人民政府成立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段伟长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义任副组长,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办、县残联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认定清理工作统筹协调;同时,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层层压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认定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办、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县民政局负责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向扶贫部门提供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 ……(未完,全文共3846字,当前只显示213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农村低保、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重新认定和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上一篇:电力企业实习一周总结 下一篇:在全县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卫生 三农 新农村 民政 统战民政 大学生 社会实践 劳动保障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