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泾川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泾川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电﹝2017﹞24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专项行动。为了使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进一步增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保尽保。健全协调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把所有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坚持保主保重。按照_“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实行兜底保障”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农村低保对象的精准认定和重点保障,促使其实现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
(三)坚持公平公正。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操作程序,畅通农村群众的参与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做到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
(四)坚持动态管理。全面推行有效期管理、低保对象定期报告和定期审核等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二、主要任务
(一)重新认定一、二类对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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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健在的国民党抗战老兵家庭和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职工尚未享受生活补助的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将其纳入相应的保障类别。
    (二)准确调整对象类别。在对一二类保障对象进行重新认定的同时,对三类保障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定期核查,严格按照“3+1”综合测评方法,准确划分对象类别。对现有保障对象中不符合一二类保障条件的,如果符合三类,调整到三类保障范围。现有三类保障对象中符合一二类条件的,调整到一二类保障范围。
    (三)全面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对现有对象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特别是“四有户”(即:户内有消费性车辆、有商品房、有出资企业、有财政供养人员),必须全部退出保障范围。凡退出保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列出政策依据和具体原因,出具书面告知卡。
    (四)及时纳入应保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件但未纳入保障范围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因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供养大中专学生等增加刚性大额支出、或因遭遇急难变故增加急难性支出,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医疗、临时、教育等专项救助,缓解群众的燃眉之急。经专项救助后,若基本生活仍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农村低保,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三、操作程序
    (一)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和新申请农村低保家庭,在财政、不动产管理、工商、车管所等部门全面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重点核对是否属于“四有户”。
    (二)入户调查。对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严格按照“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由乡(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与经办人员组成3人小组入户调查,确保将申请人提供的家庭相关信息核实准确。
    (三)民主评议。严格按照“谁召集、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由包村领导召集,乡(镇)低保工作人员、包村干部、村干部共同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议。民主评议员由群众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村干部、包村领导、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队长等组成,人数不少于30人。民主评议会议除对经过入户调查的家庭进行评议外,要提出符合低保保障条件,但因各种原因未提交低保申请的家庭名单,确保所有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保障。提名事项由会议召集人负责,重新评定工作结束后,如果出现应保而未保的现象,由会议召集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综合测评。全面实行农村低保对象“3+1”综合测评认定办法,将入户调查测算的结果与民主评议结果加权(民主评议所占比重不得超过30%),根据最终的倒排序名单确定拟保障对象。
    (五)三榜公示。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按照规定的内容、形式、时限等要求,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级审核、县级审批等基本信息,按照规定程序在行政村和乡(镇)所在地、县门户网站进行三榜公示。审批为低保对象家庭的成员信息、类别标准、补助金额等信息要在行政村进行长期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六)建立台账。各乡(镇)要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县、乡两级资料台账和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台帐,全面掌握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村(居)委会不再留存低保档案,民主评议的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由各乡(镇)民政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四、工作步骤
    全县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专项行动从2017年5月22日开始至7月2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22日—5月25日)。各乡(镇)成立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乡村两级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专题会议,及时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乡村干部、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掌握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操作程序、实施步骤等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在乡村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群众知晓政策,了解政策,切实做到“阳光低保”。
    (二)评议审核阶段(5月26日—7月9日)。各乡(镇)组织人员进村受理低保申请,在村委会协助下,对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以村为单位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议,按照“3+1”综合测评法初步确定拟保障对象,并在村级进行一榜公示,公示期满后,由乡(镇)抽组人员对全乡(镇)拟定的所有保障对象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在乡、村进行二榜公示,对二榜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三)抽查审批阶段(7月10日—7月23日)。县民政局对各乡(镇)上报的拟保障对象以及一榜、二榜公示期间的群众信访进行汇 ……(未完,全文共4143字,当前只显示230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印发泾川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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