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区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试点工作总结 |
| ***区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试点工作总结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农委的正确指导下,***区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农产品稳定增长、农业效益稳步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加大了对产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通过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完善保障措施和加大工作力度,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得到长足进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通过近几年的培育,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呈现出数量增长快、经营方式活、辐射效应高等特点,有效推动了我区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提升了农业品牌。截至2017年9月底,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达到5324家。其中,农业企业739家、专业大户2694户、家庭农场1364家、农民合作社527家。全区2016年底承包耕地总面积175.9万亩,截至2017年年中底土地流转面积85.9万亩,土地流转率达到48.8%;土地规模经营面积72.7万亩,土地规模经营率41.3%。 (一)农业龙头企业。全区农业企业共计739家,其中农业种养殖企业318家,农产品加工企业421家;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共116家,其中国家级1家,市级24家,区级91家。这些企业大多已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格局,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和“绿色食品”认证。希尔安药业、德佳食品、友军食品等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等合作方式建立稳定生产基地,良性利益同享机制初步形成。全区农业龙头企业共辐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7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三)强化扶持,进一步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支持力度 一是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抓好新型经营主体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以及急需的“农业产业工人”培训。完成培训1000余人次。二是区政府每年预算一定的资金,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专项资金。新型经营主体在符合条件情况下,享受小微型企业的各项优惠及后续帮扶政策;三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特色效益农业发展、高标准粮田建设、粮油高产创建、农业科技入户、扶贫开发、土地整治、乡村公路建设等项目资金向新型经营主体予以倾斜。四是农机补贴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增加农机装备,提升农机耕作水平。五是农业政策性保险优先覆盖新型经营主本,提升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六是搭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帮助业主做好资金支持。七是支持品牌创建,对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适当奖励。八是对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按照民营经济发展有关政策进行补助和贷款贴息,对获得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给予一定支持。九是切实解决农业项目配套设施用地。用好用活农民宅基地拆旧建新、增减挂钩、入股或租赁经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政策,按照政策规定,多渠道解决农业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十是强化科技服务,推进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科研院所与产业业主对接联动,促进农业科技项目落地转化,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新型农业主体质量不高。主要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不多,规模不大,经营水平较低。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处于原料生产或者初级农产品加工阶段,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少,市场竞争力不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联系不紧密,“产、加、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没有完全形成。如在合作社方面存在一是运行不规范。全区运行较规范、服务效果较好的合作社仅占30%,运行一般的占40%,运行较差的占30%。大部分合作社内部运行不规范,合作社章程流于形式,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会员权利、义务不明,缺乏必要的财务管理、收益分配、内部监督等制度。 (二)经营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在国家政策引导和基层政府主导下发展起来的,由于缺乏有效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准入和监管办法,经营风险逐渐显现出来。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土地非农化严重;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缺乏深入了解,尤其在基层政府出于政绩考量的鼓动下,违背新型农业主体自然生成规律,盲目投资,扩大经营规模,因资金链断裂、市场需求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原因经营失败;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身就是为套取国家财政资金补贴成立的,使国家财政资源没有得到有效使用而落入补贴陷阱。这些情况最终造成土地流转纠纷,不但给基层政府带来极大的工作压力,也给农户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较低。政府的公益性农业服务主体管理_不顺、人员年龄大、知识结构老化、工作经费不足、服务手段落后等问题突出,很难有效提供优质的公益性服务。市场主导的经营性农业服务主体实力偏弱、专业人员少、服务水平不高;服务领域不宽,仓储物流、产品营销、市场信息、品牌创建、决策咨询、金融支持等领域的服务亟需加强;服务模式单一,利益联结较为紧密的订单式、托管式、全程式服务较少。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滞后,农产品批发市场不多,农产品电商交易处于起步阶段。 (四)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离不开政策支持。政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投入,主要依靠上级财政支持,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多、量少,项目资金使用统筹不力,效率不高。上级财政的支持存在差异化,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的扶持政策较多,家庭农场、农民股份合作社没有专门的扶持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建设用地难尚未有效改变,农业保险水平低,难以满足发展需要。 四、对策建议 (一)坚持规范引导,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 一是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合作的职业农民。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以五大产业为发展基础,建立种养结合、生态环保的循环农业。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完善登记、管理、服务办法。对家庭农场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并优先将家庭农场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 二是提升壮大农民合作社。深入开展以“运行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合作社“五化”创建活动,提高农民合作社的运行质量。推荐一批年营业收入较高的合作社纳入市级重点农民合作社进行管理和扶持;培育一批农民合作社,纳入区级重点农民合作社进行管理和扶持;发展一批农民合作社,带动农户适度规模经营,努力增收;开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试点,允许农民合作社以法人身份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着力打造一批大社强社;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评价体系。支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合作社提供农产品展示展销、委托代理财务、联合兴建服务设 ……(未完,全文共6317字,当前只显示304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区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试点工作总结) 上一篇:在县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严以用权找差距 做“三严三实”践行者 相关栏目:新农村 三农 农业讲话 年终总结 工作总结 个人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