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督查工作制度 |
|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督查工作制度 为全面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卫)工作进程,确保创卫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现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督查职责 负责督查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1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专项督查。对领导交办、群众反映创卫工作中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及时进行专项督查,并跟踪回访落实。 (三)联合督查。与其它创卫工作组进行联合督查,提高督查实效。 (四)单位督查。各责任单位建立专门督查机构,对本单位所承担的创卫任务及时跟踪问效,随时督查,并明确专人定期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县创卫督查指导组。 第四条 督查措施 (一) 交办督办。督查指导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责任单位发放《督办单》,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 (二) 周例会。督查指导组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督查指导组成员对各自单位所承担工作的督查情况进行汇报,研究安排下阶段督查工作; (三) 旬报告。各责任单位每旬末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督查指导组汇报; (四)定期通报。对督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定期编发督查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五)严肃问责。对影响创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 ……(未完,全文共921字,当前只显示55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督查工作制度) 上一篇:关于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下一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 相关栏目:创建活动 中秋节和国庆节专题 卫生 医院 督查 稽查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