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区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进一步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确保应急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减轻重污染天气程度,保护公众健康,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需要由东港区住建系统负责协调处置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二、组织领导 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全面统筹协调区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单位、科室根据预警信息,及时采取相应响应措施,做好应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6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根据应急处置的信息和通知要求,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科室处置措施进行巡查和督查。 (三)根据有关部门宣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终止的信息,及时解除应急状态。 六、响应措施 (一)Ⅳ级响应措施 Ⅳ级响应时,应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环卫处: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 2.安监站:强化房屋建筑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3.重点办: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4.建设科:监督各街道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现场扬尘治理,强化拆除现场、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二)Ⅲ级响应措施 Ⅲ级响应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环卫处:城市建成区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每日增加2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 2.安监站:严格施工工地扬尘监督管理,停止卫生清扫、土石方、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等施工环节。 3.重点办:严格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卫生清扫、土石方、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等施工环节。 4.建设科:监督各街道停止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现场土石方运输作业。 (三)Ⅱ级响应措施 Ⅱ级响应时,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 1.环卫处: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每日增加3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 2.安监站: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建筑工地作业(塔吊和地下施工等不宜采取停工措施的除外);督导在城市建成区内的所属工地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 3.重点办: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市政工程的施工作业(地下施工等不宜采取停工措施的除外);在城市建成区内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 4.建设科:监督各街道停止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拆迁施工作业。 (四)Ⅰ级响应措施 Ⅰ级响应时,在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 环卫处: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每日增加4次及以上清 ……(未完,全文共2023字,当前只显示121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上一篇:集团改革工作情况介绍 下一篇:两学一做主题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相关栏目:建筑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