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的管理,规范办事流程,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 使合同的订立、履行、保管有章可循,在参照集团本部关于合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类别为对外订立的经营类合同。
第三条 合同按金额大小分为重大合同和一般合同。标的金额30万元以上(含)的合同归类为“重大合同”,标的金额30万元以下的合同归类为“一般合同”。
第四条 合同实行分级管理和报审与报备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1.重大合同按审批流程报集团公司统一审批。
2.一般合同简化审批环节并实行报备制。一般合同先由主办部门按简化流程审批,再报集团公司同意备案后签订执行。
第五条 公司风控部门是合同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六条 合同订立应遵循的原则
(一)合同书原则:除能即时结清的经济业务外,所有合同均需签订合同书。
(二)事前签订原则:对有款项收付内容的业务行为,事先必须签订合同。
(三)合同审核原则:合同签订前必须履行合同报批或报备手续。
第七条 合同前期调查和谈判
1.合同签订前,由主办部门指派人员与客户进行意向接触,对合同相对人进行主体资格、资质、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调查。
2.经调查认为符合合作条件的项目方,由主办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项目谈判;对于涉及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6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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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是否存在对公司利益的不利或损害可能;是否存在不可控制的风险,风险防范措施是否有效。
    3.程序性。审核是否按照合同管理流程履行相关调查及审签手续。
    (四)财务部门主要审核:
    审查合同的数量、价款、酬金、税款和支付方式是否准确、合理合规。
    第十一条 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
    经办人员根据审核意见整理出最终的合同文本,并根据合同金额确定报审或报备。
    (一)审批和报备流程及备案部门:
    1.重大合同审批:
    审批流程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制定的流程进行审批。
    2.一般合同审批流程:
    合同承办人→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风控部门→财务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执行董事。
    3.一般合同报备流程:
    合同承办人(填制报备表,并附审批表)→公司执行董事签审→集团分管副总(签署备案意见)。
    4.所属公司使用经审批的示范合同文本(如售房合同等)对外签订合同时,可按一般合同审批流程自行审批签订。
    5.一般合同备案手续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向集团监审部及财务部备案,公司风控部及财务部协办。
    (二)审批权限:
    1. 公司合同审批权限,如下表:
    ***房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类合同审批权限表
    类别 标的金额 公司
    执行董事 集团分管副总 集团
    总经理 集团
    董事长
    一般合同 本公司 30万元以下 审批 签署备案意见  

    第十二条 合同的签署
    1.经审批可以签订的合同,由经办人员负责办理报签手续,按程序会签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后送印章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编号、加盖公章,合同内容在一页以上的,应在每页加盖骑缝章。
    2.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或者需要登记备案的,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3.签署的合同文本我方应至少保证合同用章部门、主办部门、档案保管部门留存原件各一份。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签订生效后,主办部门与经办人员负责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如属其他部门履行的合同,主办部门应在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将合同文本送达与履行合同有关的部门,并明确合同风险控制点及防范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主办部门和经办人员应密切关注合同的履行情况、款项支付情况和终结情况,敦促合同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对应收、应付款应及时报批结算;财务部门应当对合同的收、付款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主办部门申请及合同约定,在每月25日之前编制好下月的月度用款计划;其他部门应对合同的履行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主办部门应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定期进行分析。若有证据或迹象表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知会法律顾问,以决定是否需要中止履行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
    (三)丧失商业信誉的;
    (四)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
    (五)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公司,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
    第十六条 合同主办部门应建立合同台帐,对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及时登记,定期分析,并定期上报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合同订立后,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或者对方提出变更要求的,经办人员应及时报告,经相关部门讨论决定同意变更的,经办人员应按照本办法有关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严禁擅自变更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的转让
    合同订立后,对方或者我方需要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由经办人员按照合同订立的有关程序办理报批,不得擅自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往来文件的送达和签收: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对合同相关当事人送达函件或单据的,应及时送达对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如对方当事人拒绝签收,通过中国邮政快递的方式送达,并邀请公正处做函件送达保全。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相关当事人送达到公司的函件或单据需要进行签字的,由合同主办部门或公司授权的人员负责签收。
    第二十条 合同违约及纠纷处理
    当合同当事人发生或可能发生违约,或者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争议时,经办人员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知会法律顾问,由法律顾问请示主管领导决定采取应对措施,也可由主办部门直接向主管领导请示决定。
    第四章 合同的保管
    第二十一条 合同保管应遵循及时归档、完整保存、便于查找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合同保管的范围包括:
    (一)合同(包括附件);
    (二)合同审批表;
    (三)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的所有书面材料。
    第二十三条 合同保管部门
    (一)除公司投资业务类合同外,主 ……(未完,全文共4510字,当前只显示250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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