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市妇幼保健院奖惩办法
市妇幼保健院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奖励先进,惩罚有章不循,体现奖罚分明,根据医院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绩效考核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包括医院在编职工、聘用制职工、借用职工、返聘职工。
第三条奖惩的原则:遵循以事实为依据,奖励和惩罚相结合,奖惩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 本办法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实施。重大事宜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并每月检查汇总一次,保证奖惩办法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 奖 励
第五条 为鼓励职工自主创新,促进科学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学术水平,设立科研奖励。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得到上级认可,填补单位空白每项奖500元,市内空白每项奖1000,省级空白每项奖2000元。
第六条 医院论文通讯奖授予在本职工作中积极投身医学研究领域,不断提高科研素质及科研水平,积极撰写论文并发表于国内各级公开学术刊物的第一作者。
第七条 评判标准:医院论文通讯奖授奖等级根据论文发表刊物的级别和论文内容进行综合评定。
一等甲级奖:论文发表于卫生部或其它一级学会的国家级公开学术刊物并具有ISSN和CN刊号及邮发代号的论著综述类文章。
一等乙级奖:论文发表于卫生部或其它一级学会的国家级公开学术刊物并具有ISSN和CN刊号及邮发代号的综合研究类文章。
一等丙级奖:论文发表于卫生部或其它一级学会的国家级公开学术刊物并具有ISSN和CN刊号及邮发代号的病例报道类文章。
二等甲级奖:论文发表于省级公开学术刊物并具有ISSN和CN刊号及邮发代号的论著综述类文章。
二等乙级奖:论文发表于省级公开学术刊物并具有ISSN和CN刊号及邮发代号的综合研究类文章。
二等丙级奖:论文发表于省级公开学术刊物并具有ISSN和CN刊号及邮发代号的病例报道类文章。
三等甲级奖:论文发表于省级公开学术刊物并具有ISSN和CN刊号但无邮发代号的所有学术类型的文章。
三等乙级奖:论文发表于地市级的公开学术刊物或者被各类学术会议录用、汇编的文章。
三等丙级奖:刊登于地市级及以上所有日报、周报的科普宣传、通讯报道类文章。
第八条 医院论文通讯奖。奖励金额分别为:一等甲级奖2000元,一等乙级奖1500元,一等丙级奖1000元。二等甲级奖900元,二等乙级奖800元,二等丙级奖600元。三等甲级奖500元,三等乙级奖300元,三等丙级奖100元。
第九条 为鼓励员工参与宣传报导工作,为院刊投稿,每篇奖励50元;市级报刊投稿每篇80元;在地级报刊上投稿每篇100元;省级报刊投稿每篇200元(提供刊登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条 为鼓励在职员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坚持自学成才,提高整体素质,获得了高一层次学历、学位文凭或证书,(所获学历与本人专业、岗位相一致)每高一级奖励200元。
第十一条 国家、省、市级荣誉奖
1、荣获国家级荣誉:如_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级先进工作者等配套奖励;
2、荣获省级荣誉:如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先进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13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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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院长办公会讨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进行新闻采访;未经批准外出参加新药、医用材料推广会和参加药品义卖、义诊等活动者,扣责任人200元。
    第三十七条 医务人员给病人诊治时,如需用自费或贵重药物的,使用前其品种、价格必须事先征得病人的同意并签字;如被投诉者,责任人应以现金悉数向病人退其相应药费,且处以100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 思想道德低劣,行为不检,有损医务人员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处以责任人罚款300元外,并扣发1个月绩效工资。
    第三十九条 病区不论何时都应按规定办理住院手续、给予及时治疗;无故拒收、不及时处置病人的科室和个人,分别处以300元、100元罚款,引发纠纷按纠纷处理办法处理。
    第二节 劳动纪律
    第四十条 上班无故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责任人10元,l0分钟以上依此类推。脱岗或查岗时在15分钟内未能到位,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
    第四十一条 不遵守岗位纪律,闲聊、嬉闹,夜间上班睡觉(上全夜的除外)等,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 元;诊疗场所及服务窗口高声谈笑、看各类书刊,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
    第四十二条 上班时间使用医院计算机玩电脑游戏,发现一起扣责任人100元。引发纠纷按纠纷处理。危害医院计算机网络a全,违反计算机软件操作规程,擅自拆装,导致医院计算机系统故障,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扣责任人500元。
    第四十三条 穿工作服(衣、裤、帽、鞋等)进入食堂,上街,发现一次扣责任人30元。
    第四十四条 值班室、办公室内未经批准使用煤气灶、电炉、电饭煲、取暖器等灶具及大功率电器,发现一次除没收器具外,扣责任人100元。造成火灾等严重后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未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而私自调班、调休,发现一次双方各扣50元。科主任外出(离开市区)、休假、离开工作岗位(法定的工休日除外),未向分管领导或院长请假者扣100元,病区护士长未向护理部或分管副院长请假的扣100元。
    第四十六条 要严格履行请假报批手续,三天以内假期由科主任批准,三天以上7天以内假期由分管领导批准,7天以上假期由院长批准。中层干部三天以上须院长批准,三天以内分管领导批准。所有假期需本人先办理手续后方可离岗,违反规定者每次扣科主任及当事人各50元。(紧急事件可先电话或委托他人报告,但事后需及时补办手续)。
    第四十七条 凡公共场所的物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拿到宿舍或科室移作他用,违者按物品价值的2倍罚款。
    第四十八条 浪费水电者,如开无人灯、风扇,自来水龙头、电脑未关等,使用空调时未及时关闭门窗,或开无人空调,发现一起(处)扣50元。
    第四十九条 工作人员私自担保病人出院,逃款金额由担保人承担,超过一个月,从担保人的绩效工资中扣除。
    第五十条 上班时间未按规定着装、未佩工作牌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元。
    第五十一条 医院组织的各种会议,应出席人员无故不参加又未请假者,每人(次)扣50元;院外师资授课的专业培训擅自不参加者每次扣款式100元。科主任、护士长未及时传达医院会议精神的,每发现一次扣50元。不准时参加者,超过10分钟以上扣10元,以此类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告之)
    第三节 工作效率
    第五十二条 上级或医院下达的时效性或指令性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每推迟一天扣100元,影响工作或受到上级部门批评,扣相关责任人1个月绩效工资。
    第五十三条 有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出错通知、起草文件失误、调查失误、报告失实、反馈不及时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个月绩效工资。
    第五十四条 对业务科室的请示报告,职能科室负责人酌情在3—6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逾期扣50元;需集体研究、会议讨论的,应适时开会决定后再答复,办理不及时(特殊原因除外)而影响工作的,扣责任人50元以上。
    第五十五条 各级干部对严重错误行为熟视无睹,或知而不报、报而不查、查而不究,扣有关人员1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另行处分。
    第五十六条 相关职能科室应及时、准确上报各类原始数据,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数据失实的,每发现一起扣责任人100元。
    第五十七条 后勤向临床科室提供的服务设施和物品,因质量问题不能使用,而未及时更换、修缮,处以责任人50元以上罚款。后勤维护人员应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将维修情况反馈给科室。维修延误者,处以维修人员50元罚款。
    第五十八条 行政后勤人员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得力、不作为而影响工作的,违者每次扣责任人50元;造成不良后果,另予处罚。
    第五十九条临床科室接出诊电话后需记录时间,要求白班5分钟,晚班10分钟出诊,未按时出诊,分清责任。扣责任人50元。造成不良后果,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节 行政管理
    第六十条 行政人员在对外联系工作中,影响医院形象和声誉,受到有关部门严肃批评或通报的,扣责任人100元以上罚款。
    第六十一条 上级或职能科室合理下达的工作任务,科室应尽职尽责的按时完成。如因抵触、推诿、延时造成工作被动及产生不良影响者,扣责任人100-300元。科主任、护士长负连带责任,予以100元扣款。
    第六十二条 后勤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下收、下送、下修,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
    第六十三条 计划内物资、常用药的供应满足率必须达到l00%。出现供应不及时或不满意现象(特殊情况除外),每起扣责任人100元,科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扣100元。
    第六十四条 后勤管理应加强易燃、易爆、锅炉、电梯、建筑物及道路安全和消防安全监测工作,应定期排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上报分管副院长或院长,如因粗疏、监管不力而导致影响医院正常工作,造成医院重大损失(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自然灾害除外)的,应扣部门安全责任人100元,部门主任200元,分管副院长300元;导致重大安全事故触犯法律的,将依法处理。
    第六十五条 数据统计部门应负责全院医疗业务数据和财务信息数据的统计,并保证医疗信息数据和财务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如因数据提供不及时及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扣相关责任人50--100元,科主任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罚款。
    第六十六条违反计划生育者,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第五节 财务管理
    第六十七条 物资必须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盈亏超过1000元为事故,扣责任人或相关科室1个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八条 科室医疗仪器及设备遗失或不按仪器操作规程无故损坏,必须按价赔偿,并扣责任人200元。擅自外借扣责任人1个月绩效工资。
    第六十九条 各级财务人员违反国家财经制度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一次扣2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情况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处理。
    第七十条 收费人员记错帐、划错价,扣责任人20元,如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扣责任人100元。
    第七十一条 各部门严禁乱收费、防止漏收费现象,多收费、漏收费的扣责任人或科室漏费全额的2~5 倍,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节 医疗赔偿
    第七十二条 凡经医学会鉴定发生一级医疗事故按下列办法处罚:
    (一)承担主要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专业技术职务降级使用2年,并推迟职称晋升或聘任2年;取消评优评先资格2年。经济处罚按照事故责任划分进行相对应的承担。
    (二)承担次要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专业技术职务降级使用1年,并推迟职称晋升或聘任1年;取消评优评先资格2年。经济处罚按照事故责任划分进行相对应的承担。
    (三)行政处分: 一级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责任的给予记大过处分;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记过处分。
    第七十三条 凡经医学会鉴定发生二级医疗事故按下列办法处罚:
    (一)承担主要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专业技术职务降级使用1年,并推迟职称晋升或聘任1年;取消评优评先资格2年。经济处罚按照事故责任划分进行相对应的承担。
    (二)承担次要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专业技术职务降级使用半年,并推迟职称晋升或聘任1年;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年。经济处罚按照事故责任划分进行相对应的承担。
    (三)行政处分:二级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责任的给予记过处分;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警告处分。
    第七十四条 凡经医学会鉴定发生三级医疗事故按下列办法处罚:
    (一)承担主要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专业技术职务降级使用半年,并推迟职称晋升或聘任1年;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年。经济处罚按照事故责任划分进行相对应的承担。
    (二)承担次要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推迟职称晋升或聘任半年;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年。经济处罚按照事故责任划分进行相对应的承担。
    (三)行政处分:三级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责任的给予警告处分;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第七十五条 凡经医学会鉴定发生四级医疗事故按下列办法处罚:
    (一)承担主要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经济处罚按照事故责任划分进行相对应的承担。
    (二)承担次要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经济处罚按照事故责任划分进行相对应的承担。
    (三)行政处分:四级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责任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四级医疗事故中的主要责任和各级医疗事故中负有次要、轻微责任的给予批评教育。
    第七十六条 因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全部损失的30%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承担总费用不超过1万元,经济责任费用全部进入科室,损失等级、事故等级、责任程度及责任人承担的责任比例的划分。
    (一)责任等级的划分;
    完全责任(承担100%的责任)
    主要责任(承担75%的责任)
    次要责任(承担50%的责任)
    轻微责任(承担25%的责任)
    (二)个人责任程度划分:
    直接责任人承担60%--100%,无主要、次要、轻微责任人时全部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主要责任人承担25%-40%;
    次要责任承担10%-15%;
    轻微责任承担5%。
    第七节 医疗文书
    第七十七条 对住院病历书写缺陷的处罚。
    (一)病历书写与归档时限存在下列问题,则对其责任人或责任科室实施如下处罚:
    1.病历书写及完成具有及时性,入院记录必须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在8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在手术后6小时内完成,抢救记 ……(未完,全文共23010字,当前只显示553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妇幼保健院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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