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交通纠纷调处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 ||
| 创新多元调处平台 强化交通纠纷调处 ***是一个农业大县,也是一个典型的交通运输大县,全县通车里程近4000公里,共有各种机动车辆20余万台。随着车辆的急速增长,人流、物流迅猛增加等因素,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而交通事故纠纷极易引发_性事件,成为影响我县_的主要因素之一。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更好地解决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损害赔偿争议,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破解交通事故纠纷调解难的问题,根据我县实际,今年5月份,由县综治委牵头,联合公安、交警、法院、司法行政、保险协会、电视台等部门,成立了县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构建了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共同联动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调处平台,快速、有效化解交通事故纠纷,为构建“和谐***”、“平安***”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截至目前,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委会已调处一般性交通事故赔偿纠纷246起,较大的疑难纠纷8起。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在当前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三)开展“三调联动”,积极调处纠纷 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以及“三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一是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当交警接到事故报警后,首先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及检验鉴定,并依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对当事各方自愿申请调解的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对交警调解有异议或不愿服从交警调解、且又不愿意进入诉讼程序的,由调处中心分派至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三是“三调联动”共同联处。对当事人各方争议大、涉及面广、影响大,可能引起社会矛盾和引发诉讼的重大疑难案件,由调处中心统一调配,邀请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共事参与进行再次调解,通过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共同开展工作,借助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司法调解的独特优势,及时疏导矛盾、平息纠纷,形成矛盾纠纷调解处理的合力,促进双方达成协议。对三调联动调解仍未达成协议的,建议提交法庭按简易程序进行快速审理和判决。 (四)实现“四个衔接”,达到案结事了 一是创新建立与交警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对交警部门主持达成调解协议或当事人自行达成调解协议的,经交警部门确认后,当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法庭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进行确认;二是与保险机构参与交通事故调解的衔接。保险公司派员进驻调处中心,保险机构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立即介入,对医疗费用审核、提出方案进行协商,对需要调整的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对已处理结案的,保险公司则立即兑现赔偿款;三是实行与法律援助中心的衔接。对于受害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调处中心立即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中心委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四是实行与执行机构的衔接。对因当事人无力支付赔偿义务或拒不执行判决时,调处中心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申请强制执行,直至执行到位。 二、主要成效 我县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成立以来,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对抗性,真正将纠纷处置在一线,化解在基层,预防了因对交通事故处理不服而出现的上访事件和因当事人情绪过激而导致的刑事案件,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赢得了当事人的放心和满意。 一是调化了矛盾。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委会将矛盾纠纷化解的“关卡”前移,加上调处上的灵活性、解决问题上的快速性、调解结果上的有效性等特点,能快速、有效地化解各类交通事故纠纷,既方便了群众,又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调出了警力。人民调解把基层民警从繁杂的调解工作中和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尴尬中解脱了出来,让民警真正能够集中精力抓事故的防范和事故现场的勘查及证据收集调查工作,提 ……(未完,全文共3456字,当前只显示192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交通纠纷调处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上一篇:饮用水源安全监管水质监测工作情况汇报 下一篇:领导班子建设及履职情况汇报 相关栏目:交通 司法 经验交流 模范 剖析整改 学习材料 申报材料 |